2月,陳女士駕車發(fā)生了一起小刮擦,修理費用為310元,但當她多次打電話要求事故責任方去理賠,結果對方一再搪塞,還說:“我拖著你煩死你,就是不給你!
無奈之下的陳女士找到了杭州下城交警,經下城交警聯(lián)合進駐在該大隊的律師、仲裁和法院,4月1日那天,陳女士終于要回了屬于自己的修車費310元,“出了心頭的一口氣”。
9萬元賠償拖了兩年,仲裁結清
2007年12月的一個早晨,梁先生駕駛車輛由西向東行駛時,一輛搶紅燈的車側撞了過來,梁先生的腰腿部被嚴重撞傷,杭州下城交警現(xiàn)場認定,搶紅燈車負全責。而梁先生經過幾個月的醫(yī)院治療,花去了醫(yī)藥費8萬多元,還永久地留下了9.8級的傷殘。
梁先生便要求對方同時賠償8000元的精神損失費。但對方對此有異議,事故一時拖而不決?紤]到雙方相對友好,交警建議雙方到該大隊的仲裁辦公室進行仲裁。經仲裁將所有問題全部擺上桌面進行全方位的調解,最后雙方終于達成6000元的一次性精神賠償金,事故得到圓滿解決。
交通事故賠償難,一年增了二成多
2004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以來,由于交警在事故處理的功能發(fā)生改變,使得部分車主開始動起了歪腦子,抱著“拖著煩死你就是不付給你,最后讓你主動放棄”的人不斷增多。
這一點,也表現(xiàn)在法院交通事故民事訴訟案不斷增多。據了解,2007年1至9月份,杭州下城區(qū)人民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訴訟案件有400余起,占總量的35%以上,2008年時達到了700件,年增長在二成以上,已成為該法院受理量最大的民事訴訟案件。
如何解決這一難點,幫助更多弱勢群體得到該有的理賠,杭州下城交警決定充分利用“外援力量”為民辦事。下城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周建平表示,有些事故發(fā)生后,有時無論民警怎么努力,肇事司機就是避而不見。有時當雙方因為賠償問題而爭得面紅耳赤時,律師專業(yè)的、耐心的講解,就能友好地解決問題。于是,2004年10月,他們率先在杭州設立免費法律咨詢站。2007年4月,他們又在全支隊率先引入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仲裁制度,將杭州市仲裁委員會引進了交警大隊,2007年10月,他們還請進了巡回法院……形成了以民警調解為先導、律師咨詢?yōu)檩o助、仲裁調解為主導、法院判決為最終裁定的“四位一體”模式,使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難問題得到了很大改觀。該大隊的交通事故案件辦結率明顯提高,得到了車主的贊譽。
眼下,這一好辦法已在杭州交警各大隊推廣。遇到老賴,你可以不必害怕了。
遇到“老賴”,這樣做
發(fā)生交通事故,沒有一位車主不為之頭痛和后悔的,但如果還遇上了一位“老賴”,怎么辦?
杭州下城交警的好辦法表明,你可以走走這四步路。
第一步是最基本的,通常是由民警先期進行工作和解釋,大部分事故可以得到解決。
第二步,少部分有分歧時,可尋找律師咨詢,像下城交警的免費法律咨詢讓當事人在較短時間里找到專業(yè)律師,可讓車主省下一筆200元至500元的律師費。還能讓當事人了解相應的法律程序,如:怎樣取證、怎樣固定證據、怎樣與對方協(xié)商、怎樣準備訴訟材料、提起索賠訴訟等法律問題。
第三步,雙方談判基礎較友好的,可進入仲裁程序。據下城交警大隊的多年實踐,仲裁在重大傷亡事故損害賠償的解決方面和傷人事故后續(xù)醫(yī)療費用的落實方面效果良好。
第四步,如果雙方經過前面程序或一開始就無法調解,最后可通過法院判決來解決。據杭州下城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羅庭長介紹,從去年開始,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規(guī)定,凡交通事故案件,均需將被告方車輛的保險公司作為第三人被告追加告上法庭,這樣就有效保證了原告方可以拿到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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