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29日)從“2008年交強險信息披露新聞通氣會”上獲悉,與交強險制度相配套的一項重要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可期在年內出臺。救助基金設立后,對我國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問題將產生極大的影響,其中包括對交強險經(jīng)營成本產生一定影響。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應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用于解決肇事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肇事后逃逸或搶救費用超出交強險的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等特殊情形下,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搶救費、喪葬費墊付等社會問題。《條例》規(guī)定,救助基金的來源包括從交強險保費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救助基金的具體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保監(jiān)會、公安部、衛(wèi)生部、農業(yè)部負責制定。
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交強險工作組法律專家張海波昨日接受記者問詢時透露,據(jù)工作組了解的情況,目前救助基金已有基本成型的方案,預計在年內正式頒布。
據(jù)了解,按照相關部門初步達成的共識,救助基金的資金將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將國家所收取的交強險營業(yè)稅返還到基金中;二是按一定比例從交強險的保費收入中提取。其他來源還包括對未投保交強險行為的罰款、追償所得和基金滋息等。
對于即將“浮出水面”的救助基金,也有專家表示出了擔憂:“將來如果交強險的投保率上不去、肇事逃逸案件數(shù)下不來,尤其是如果醫(yī)院不能嚴格控制醫(yī)療搶救費用,救助基金就可能是個‘無底洞’。但救助基金主要靠從交強險保費收入中提取,這對投保人可能不公平!
至于從交強險保費中提取救助基金可能產生的影響,中保協(xié)交強險工作組有一個匡算:“每從保費中提取1個百分點的救助基金,將增加行業(yè)5億元以上的外部費用。費用成本增加對交強險的盈虧有較大影響!(記者 崔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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