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打黑律師門
2009年12月,重慶市政府新聞辦證實,12月12日,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重慶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10年1月8日李莊案一審宣判,重慶市江北區(qū)人民法院以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2年6個月。此案披露后,一直在媒體和網絡中存在巨大爭議。
依法治國,疑義相與析
人民網輿情監(jiān)測室輿情分析師汪冬蓮
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在重慶打黑案進入收官階段的時候,由于李莊的“律師造假門”,此前一直占領民意制高點的重慶打黑除惡行動,出現了諸多不同的聲音,有些聲音還異常尖銳。從管轄權異議到律師“眨眼”也成犯罪嫌疑,再到警方所稱的抓捕李莊所依據的證人證言及證據鏈的前后說法不一致,包括李莊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所聲稱的,公訴人的法律審判已經輸光,想進行道德審判,所有這些,都擋不住重慶司法系統(tǒng)用不到一個月的“重慶速度”以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被告人李莊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在演繹了“挑燈夜審”(一審庭審從頭天上午9點10分開庭,至第二天凌晨1點多結束,馬不停蹄地連續(xù)奮戰(zhàn)了16個小時)的司法程序后,律師李莊先于他的當事人、重慶“黑老大”龔剛模獲刑。
李莊案會不會成為重慶打黑行動的一個民意拐點?它將世人關注的焦點從重慶打黑除惡的得民心之舉,轉到了李莊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律師行使權利能否得到公權力的尊重。李莊案一審過程中所顯露出來的瑕疵與漏洞也受到越來越廣泛而深入的關注,輿論普遍認為該案的影響早已超出了案件本身,成為律師辯護權與警察權和政府公權沖突的經典案例,也或因其巨大的爭議性成為中國法治進程中一個標志性事件。
特邀嘉賓牧沐(凱迪網絡總編輯)
“重慶打黑”被網民謂之為“打黑風暴”,曾獲互聯網社區(qū)上幾乎一致叫好的正面評價和媒體輿論的默契配合,一級政府的行為被網絡民意簇擁并被輿論追捧,可以“空前”與“罕見”來形容。呈井噴形態(tài)的信息量清晰表明網絡大眾對黑社會的痛恨,對政府果斷的打黑作為的肯定和贊許。
其后打黑風暴以“從重從快”的形態(tài)推進,隨著黎強受審過程中的辯護律師、法學家趙長青的現身成為聚焦點并因此觸發(fā)不同的聲音,主要是有網友提出所謂“打黑運動化”的質疑,引發(fā)網上熱議,但挺渝網民仍為主流。
而形成網絡輿論兩派的對掐始于“李莊案”,高潮是以媒體披露重慶驚爆“律師造假門”引發(fā)的,其發(fā)帖數量迅速增加,向質疑李莊被捕的程序正義引申。至此為止,應該說觀點對立雙方的討論雖然激烈,卻也不失為理性。此后,有不少帖子曝出“李莊撈人”或與之相關的揭內幕性質的信息,并未平息質疑聲浪,反而憑添“轉移焦點、轉移公眾視線”的批評。爭執(zhí)焦點集中有網友提醒“支持打黑、反對黑打”上,“挺渝派”觀點認為打黑是大局,是民意主流、其社會意義深遠,不容雜音干擾;其對立面也不一定都屬于“挺李派”,正如微博客上的網友貼而言:“別搞錯了,我不同情律師李莊,我說的是李莊案,是說司法制度的表現。”這一派堅持:打黑無可非議,但打黑不能違背程序正義,支持李莊案中的律師合法權利。
在重慶打黑風暴中的輿論交鋒中,個人認為最意味深長的莫過于:當地政府在推動打黑的過程中,認識到了輿論引導和輿論保護的重要性。從打黑開始到縱深階段對輿論的應對,其對時效注重和信息反饋姿態(tài)都是得法的。但當輿論形勢大好時對質疑聲音似乎過于敏感,司法部門對專業(yè)領域里疑問的回應未能抓住重點,有相當粗糙草率之處。須知輿論利器是一把雙刃劍,尤須警惕過猶不及,使用得當與否決定引導成敗。這里所指的還包括,當地媒體在此過程中反應快捷,配合積極,但也對某些質疑與批評反應過當,操之過急。須知全國乃至全球各類媒體形形色色,評論界高手如云,也不乏吹毛求疵的見縫插針,在這么一場萬眾矚目的典型事件中,即便掌握了足夠的一手情資,也忌諱那類居高臨下的“政治正確”身段,媒體強勢的客觀體現不在信息量上,而在于表現手段的客觀,有中立立場的行業(yè)秉持。媒體保駕護航的核心價值是依靠事實說話、能凸顯還原真相的能力。應該說,當地媒體的表現在后半場對重慶打黑是起了減分作用的,值得省思。
還要特別肯定的是,重慶當局在“打黑風暴”的輿論交鋒中,未采取那類針對全國平面媒體、網絡媒體聯動封殺方式,大體上保持了對此事件媒體發(fā)布正反信息的對稱與平衡,從這個意義上說,重慶當局做出的這個表率也算加分之舉。
內蒙古阿榮旗:女檢察長豪車事件
2009年11月,《一個貧困縣女檢察長和她的名車(圖)》一貼引發(fā)了廣大網友的追逐,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阿榮旗人民檢察院女檢察長劉麗潔被爆“用公款購置價值百萬余元的豪華汽車供自己使用”。其后,阿榮旗相關部門回應“豪車”僅為“借用”,此事為非法上訪者的“網絡誹謗”,在網民中引發(fā)不滿,其后當地檢察院“豪華辦公樓”等問題相繼曝光,12月20日,呼倫貝爾市委、監(jiān)察局、檢察院對該問題聯合作出決定,給予劉麗潔黨內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劉麗潔也向有關部門提出引咎辭職。
開啟“網絡舉報”的信心之門
人民網輿情監(jiān)測室輿情分析師單學剛
2009年歲末,6萬人小縣城的女檢察長開百萬豪車的照片在網上被曝光。內蒙古阿榮旗檢察院原女檢察長劉麗潔“豪車”事件,雖因劉麗潔的黯然辭職而告一段落,然而,當地在事件發(fā)展過程中、特別是初始階段的不恰當應對,使得這一事件給當地政權機關帶來的公信力損失遠遠沒有得到彌補,其留給人們的反思是長時間和深刻的。
面對網絡曝光,在“有圖有真相”的背景下,阿榮旗相關部門一開始的反應卻是“豪車”僅為“借用”,此事為非法上訪者的“網絡誹謗”,這個態(tài)度顯然與網民的期待相去甚遠,于是,事件持續(xù)升溫,網民一面是持續(xù)不斷予以關注,一面還動用各種手段挖掘進一步的相關“線索”,除了“官商勾結”的疑問外,阿榮旗檢察院興建豪華辦公樓、劉檢察長在上海擁有房產、家中巨額財產曾失竊……諸多新“線索”不斷出現,雖說是真真假假,讓人難以辨別,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些使得當地公權力機關的公信力更加受損。同樣在2009年第四季度,新疆兵團“最牛團長太太”事件就與阿榮旗豪車事件形成鮮明對比。同是發(fā)生在中西部地區(qū),同是官員的不當舉動被地網絡曝光,同是在網上引發(fā)強烈反響,不同的是,在事情發(fā)生后,新疆兵團迅速開展調查,克服特殊時期網絡不暢的困難,積極與網絡社區(qū)聯絡,取得網民信任。
不同的思路也自然導致了不同的結局。新疆兵團不護短,幾天之內就把失范官員果斷免職,而劉麗潔卻在距事件曝光已長達近一個月的時間才被給予黨內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辭職”,一面是網民的高度評價,一面是網民的持續(xù)質疑,孰是孰非,一目了然。在大眾麥克風時代,對網絡突發(fā)熱點的第一應對至關重要,這不僅考量著地方當政者對網絡輿論的駕馭能力,更考量著地方當政者的綜合執(zhí)政能力。
誠然,網民群體的特點決定了網上容易使部分失實、非理性和過于主觀的聲音占據主導地位,但是從根本上講,網絡監(jiān)督的興起還是落實群眾監(jiān)督權的直接體現,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重視網絡監(jiān)督,敬畏網絡監(jiān)督,真誠地回應網絡監(jiān)督的觀念已經越來越為地方黨政機關接受。我們希望的是看到越來越多的周久耕案、林嘉祥案等網絡監(jiān)督的經典案例,而不是王帥、吳保全等被控“誹謗”的無奈。
特邀嘉賓盧新寧(人民日報評論部主任)
相對于一些更加激越的公共事件,豪車事件看似平淡無奇,但卻同樣蘊藏足以構成沸騰輿論的主題詞:國家級貧困縣與女檢察長的豪車,權力與金錢,官與商,自然也就難逃“官商勾結”的合理想象和“權錢交易”輿論漩渦。
值得致敬的是,網友在一波三折的事件進程中再次顯現自己在反貪反腐斗爭中的力度和速度。從曝出坐豪車的照片到查出建豪華辦公樓、買超標車的實情,再到揭出上海豪宅的傳聞,“網絡斷案”的迅猛推進路徑讓人憶及當年的“周老虎”。
相對于網友的逐漸成熟,地方政府處置危機的手段依然薄弱。既沒能從諸多同類事件的經驗教訓中汲取智慧及時調查、果斷處理,又沒能與網友勢如破竹的追問調查良性互動同進同退,先步步為營后節(jié)節(jié)敗退,導致處處被動。結果雖以兩個“警告”和劉麗潔的“請辭”,強掩上了“豪車門”,但這樣的處置依然難以服眾。調查不能止于請辭,責任更不能隨著“官帽”的脫掉而一起被脫掉,那扇虛掩的“豪車門”,成了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又一道裂痕。
“豪車事件”尚有更值深思之處。網友的舉報一度被當地檢察院斷為“故意誹謗”。這種令人驚懼的定性在2009年若干“網絡舉報”事件中暗流涌動,儼然一些地方抵抗監(jiān)督的利器。在中央領導多次強調反腐要高度重視網絡舉報的今天,在我們的社會日益強調保障公民表達權監(jiān)督權的今天,武斷粗暴地以“造謠”“誹謗”的惡名定性“網絡舉報”,無疑既缺乏法律意識,又違逆時代潮流。從這個角度看,在新年到來之際“豪車事件”的最后解決,一定程度上關上了“因言獲罪”的恐懼之門,開啟了“網絡舉報”的信心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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