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1日電 臺北市一對李姓夫婦帶就讀小二的女兒去游泳時,因見女兒的8歲女同學(xué)清秀可愛竟連手性侵。臺北“地檢署”10日偵結(jié)該案,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這對荒唐夫婦。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起訴書指出,李姓男子與妻子朱姓婦人在今年2月寒假期間,偕同朱婦與前夫所生之女兒前往臺北市某游泳池游泳時,朱婦因在游泳池旁的氣泡池內(nèi)見女兒之年僅8歲的友人獨自在池內(nèi),年幼可欺竟起色心。
朱婦遂強行將手伸入女童之連身泳衣內(nèi)撫摸女童性器官,其后將女童帶至一旁的溫水池去找丈夫李某,要求女童撫摸丈夫的生殖器。女童雖拒絕,但朱婦卻稱“若不聽話,阿姨會生氣,不再理你”。 女童為避免朱婦不悅就按照要求做。但李、朱兩人食髓知味,竟進一步將女童帶往男廁所內(nèi)、更衣室隔間內(nèi)進行性侵。
被害女童返家后,睡覺前向就讀高中的姐姐吐露“她好想當一只小白兔”,因為只要“遇到不開心的事”就可以跳開。女童姐姐追問,被害女童才吐露下午到泳池游泳時遭李姓夫婦連續(xù)性侵害情事。女童姐姐立刻轉(zhuǎn)告父親,并報警處理。
檢方調(diào)查時,李姓夫婦坦承在泳池見過被害女童,但否認有猥褻及性侵害,李某甚至辯稱自己有心臟病不能太興奮,因此不可能性侵女童。李姓夫婦女兒證稱,當天父母一直在被害女童身邊,她有看見女童與父母一起在氣泡池、溫水池及烤箱,事后女童也有問她“敢不敢吸人奶”。
檢察官發(fā)現(xiàn),被害8歲女童對于她被性侵經(jīng)過,無論是在警方調(diào)查及檢方訊問時,說詞都相符一致,認為被害人不可能會誣陷,遂起訴李姓夫婦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