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9日電 臺當局法務主管施茂林今天(19日)表示,未來將把性侵假釋犯配戴電子監(jiān)控器的評估期縮短為兩個星期,至于是否應對判決確定的性侵害犯實施鞭刑,也將在一個月內召集專家進行研究。
據“中央社”報道,臺法務部門去年11月起對性侵假釋犯啟用電子監(jiān)控器,但依規(guī)定,假釋后須經三個月評估期才能決定是否配戴,造成空窗期。施茂林今天上午接受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羅世雄質詢時,作出以上表示。
羅世雄說,因島內近來性侵害案件頻發(fā),民眾對性侵害犯是否可根治有很大疑慮。他建議,對性侵假釋犯不應先評估,應是在出獄時即配戴電子監(jiān)控器,配戴一段時間后再評估是否解除。
他還建議法務部門應就性侵害犯罪背后的動機、原因施以不同的刑責,若是病態(tài)性格導致,應配戴電子監(jiān)控,若是性欲沖動造成,鞭刑應是適當的處分,希望法務部門能盡速就是否實施鞭刑作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