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法官7月5日上午作出判決,陳振聰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和使用虛假文書,被判囚12年,并需要支付控方訴訟費200萬港元和DNA檢驗費約8萬港元。
法官在判詞中,形容陳振聰?shù)男袨闊o恥、邪惡、貪婪,殘忍地背叛了龔如心的信任和友誼。法官認為,陳振聰精心策劃,利用了龔如心的孤獨和傷心,已經(jīng)從她身上獲得超過30億港元的饋贈,卻仍覬覦她的商業(yè)帝國,是難以置信的貪婪。他一旦得逞,就意味著本可以用于慈善,造福他人的錢,變成了他一人獨自獲利。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7月5日上午作出判決,陳振聰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和使用虛假文書,被判囚12年,并需要支付控方訴訟費200萬港元和DNA檢驗費約8萬港元。
法官在判詞中,形容陳振聰?shù)男袨闊o恥、邪惡、貪婪,殘忍地背叛了龔如心的信任和友誼。法官認為,陳振聰精心策劃,利用了龔如心的孤獨和傷心,已經(jīng)從她身上獲得超過30億港元的饋贈,卻仍覬覦她的商業(yè)帝國,是難以置信的貪婪。他一旦得逞,就意味著本可以用于慈善,造福他人的錢,變成了他一人獨自獲利。
法官指出,此類案件最高刑罰為監(jiān)禁14年,被告沒有求情理由,但考慮陳振聰選擇不自辯,縮短聆訊時間,酌情減刑至12年。負責此案的香港警務處商業(yè)罪案調查科蕭唯誠總督察對此案判決表示欣慰。
【同期聲】香港警務處商業(yè)罪案調查科 蕭唯誠總督察
如果說感受就是非常之欣慰,今次有這樣的結果。第一就是見到司法制度穩(wěn)定,第二就是好正面的,讓大家見到,犯這一類案件,全香港人,法庭,是不容忍的,這次12年的刑期,我相信有警醒作用。
【正文】陳振聰?shù)牡艿、妻子及女兒當日出席審判,妻子及女兒在庭上不斷落淚。判決結果出來后,陳的家人沒有回應傳媒,場面一度混亂。
【正文】“亞洲女首富”龔如心于2007年4月病逝。同年10月,陳振聰上訴香港特區(qū)高等法院,聲稱自己持有龔如心2006年簽署的一份遺囑,是龔如心遺產(chǎn)的“唯一繼承人”。而華懋慈善基金持有龔如心2002年簽署的遺囑,聲明將絕大部分遺產(chǎn)撥入華懋慈善基金會。2009年5月,龔如心遺產(chǎn)爭奪案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2010年2月,香港高等法院判定陳振聰敗訴,其所持遺囑上的龔如心簽名為偽造,有關遺產(chǎn)將撥歸華懋慈善基金。2013年7月4日晚,香港高等法院陪審團裁定,陳振聰偽造龔如心遺囑和使用虛假文書兩項罪名成立。
據(jù)控方指出,陳振聰如果得逞,將獲得價值830億港元的遺產(chǎn)。
記者 吳冠雄 趙安源 香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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