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放:因扇了派出所副所長妻子一耳光,青年男子潘在勇被派出所非法拘禁并毒打成瘋子。雖然派出所所長王成章等6人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精神病人潘在勇的后續(xù)治療費及護理人的生活費等卻沒有著落。潘在勇的家人要求澄邁華僑農場賠償各項費用150萬元。而農場從人道主義出發(fā),每個月只能幫潘在勇支付3500元醫(yī)療費,對潘家所提出的賠償要求,沒有接受。
澄邁縣青年男子潘在勇因小糾紛扇了派出所副所長妻子一耳光,竟遭非法拘禁被打瘋,后經(jīng)鑒定為“精神殘疾三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家人起訴澄邁縣公安局和澄邁華僑農場,索賠潘在勇的后續(xù)治療費及其護理人的生活費共150萬元。近日,澄邁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裁定,對受害者家屬的起訴不予受理。
據(jù)了解,潘在勇被澄邁華僑農場派出所民警非法拘禁和毒打受傷后,經(jīng)海南省安寧醫(yī)院自2001年3月治療至今,病情一直沒有好轉。目前仍然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2007年3月、4月和6月,潘在勇分別經(jīng)海南省安寧醫(yī)院、澄邁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海南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鑒定,結論為“精神殘疾三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如今潘在勇的父母已年邁,他們擔心自己去世后無人照顧已變成瘋子的潘在勇,遂將澄邁縣公安局和澄邁華僑農場告上法庭,索賠潘在勇的后續(xù)治療費以及潘在勇和護理人的生活費共150萬元。
澄邁法院受理此案并對此案進行了審查。澄邁法院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zhí)行職務致人傷亡構成犯罪的賠償訴訟程序問題的批復》,認為該案不屬于法院的受理范圍,并于近日作出一審裁定:對潘在勇的起訴不予受理。
潘在勇的家人對澄邁法院的一審裁定不服,表示將會上訴!拔覂鹤雍枚硕说囊粋人被非法拘禁毒打致瘋,我們做父母的死了以后他怎么辦?難道只能讓他流落街頭嗎?”潘在勇67歲的父親潘家天說這話時禁不住老淚縱橫。(作者: 楊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