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籍女青年張?zhí)m與男友分手后,竟糾集朋友賀兵等人將前男友拘禁,向其索要5000元“欠款”。8月22日,廣德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被告人張?zhí)m與廣德縣的葛強本是一對戀人,2004年12月,兩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分手后張?zhí)m以葛強在戀愛期間欠她錢為由,多次向葛強索要5000元“欠款”,但遭葛強拒絕。
檢察機關(guān)指控,2005年3月4日,張?zhí)m打電話給被告人賀兵,稱葛強欠她錢不還,要賀兵幫她要錢。當夜,張?zhí)m、賀兵等人租車來到廣德縣祠山崗鄉(xiāng)葛強家,強行將葛強帶至宣州區(qū),期間賀兵等人還對葛強進行毆打。至宣州區(qū)后,被告人張?zhí)m、賀兵等人將葛強控制住,逼其付錢,否則不予放人,時間長達十余小時。次日下午,葛強被公安機關(guān)解救。
法庭上,兩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庭沒有當庭宣判。(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張軍 崔建紅 何保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