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安化縣(注:湖南益陽市)廖家坪銻鎢礦原礦長高力初、羅臘梅夫婦(分別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12年)行賄的兩名行賄人近日被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其中李軍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劉善安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兩人還分別并處沒收非法所得50萬元與40萬元上繳國庫。記者今天從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判決后兩人均表示不再上訴,判決已經(jīng)生效。至此,這起由安化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我省首例“干股”受賄案中的相關涉案人員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1年12月,安化縣廖家坪銻鎢礦決定將該礦八寶山工區(qū)的采礦權向內(nèi)部職工發(fā)包。經(jīng)投標,李軍取得八寶山工區(qū)3年的承包權。2002年1月14日,李軍與廖家坪銻鎢礦簽訂合同,李軍與另一名合伙人劉善安成為兩大股東。八寶山工區(qū)正式開工后,時任廖家坪銻鎢礦礦長高力初的妻子羅臘梅找到劉善安要求入股。劉善安與李軍商量后,認為羅臘梅是礦長的妻子,以后承包方面的許多事還要靠礦長“關照”,決定在兩人原來配股的基礎上,另加10萬元空股給羅臘梅參與分紅。就這樣,李軍出資40萬元,劉善安出資60萬元,他們與羅臘梅簽訂了110萬元進行分紅的合伙協(xié)議。于是,在沒出一分錢的情況下,高力初夫婦搖身一變就成為了八寶山工區(qū)的股東之一。
得知妻子羅臘梅在八寶山工區(qū)入有干股,高力初就利用礦長的職務之便,大肆為李軍等人謀利。2006年3月,經(jīng)高力初同意,李軍退出承包并將八寶山工區(qū)以68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他人。截至2006年4月,李軍以分紅的名義先后分5次在某儲蓄所以羅臘梅的名義存入人民幣共計109萬元。至此,短短數(shù)年時間,李軍、劉善安以入股分紅的名義,向高力初夫婦行賄了1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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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2007年7月8日“兩高”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規(guī)定:干股是指未出資而獲得的股份。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收受請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賄論處。進行了股權轉讓登記,或者相關證據(jù)證明股份發(fā)生了實際轉讓的,受賄數(shù)額按轉讓行為時股份價值計算,所分紅利按受賄孳息處理。股份未實際轉讓,以股份分紅名義獲取利益的,實際獲利數(shù)額應當認定為受賄數(shù)額。(作者:劉劍 勇剛何淼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