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頁|新聞|國 際·英文|財經(jīng)|體育|娛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學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視 頻·圖 片·論 壇|圖 片 網(wǎng)|華 文 教 育|廣 告|演 出|圖 片 庫|供 稿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兩高”:國家工作人員收受干股以受賄論處
2007年07月08日 19:07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中新網(wǎng)7月8日電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8日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兑庖姟访鞔_,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收受請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賄論處;以委托請托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委托理財?shù)拿x,未實際出資而獲取“收益”,或者雖實際出資但獲取“收益”明顯高于出資應得收益的,以受賄論處。

  所謂“干股”,是指未出資而獲得的股份。據(jù)“兩高”有關負責人介紹,《意見》主要解決兩方面問題:一是收受干股是否需要經(jīng)過登記才可以認定,二是干股沒有實際轉讓的情況下應當如何處理。 對第一個問題,《意見》明確,沒有進行轉讓登記,但相關證據(jù)證明股份發(fā)生了事實轉讓的,也應當認定為受賄。對第二個問題,在股權沒有進行登記或者事實上轉讓的情況下,所謂的干股,只是名義上的干股,受賄人真實得到的是以贏利名義給付的紅利,故應當以實際得到的好處即分紅來計算受賄數(shù)額。

  據(jù)此,《意見》規(guī)定,進行了股權轉讓登記,或者相關證據(jù)證明股份發(fā)生了實際轉讓的,受賄數(shù)額按轉讓行為時股份價值計算,所分紅利按受賄孳息處理。股份未實際轉讓,以股份分紅名義獲取利益的,實際獲利數(shù)額應當認定為受賄數(shù)額。

  “兩高”有關負責人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以委托請托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委托理財?shù)拿x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未實際出資,借委托他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委托理財?shù)拿x變相收受他人財物的;二是他人雖然將國家工作人員出資實際用于投資活動,但國家工作人員所獲“收益”與實際贏利明顯不符。

  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第一種情形,既然沒有出資,也就談不上委托理財,更談不上理財“收益”,應當以受賄處理。對于第二種情形,其實質就是變相受賄!兑庖姟访鞔_,前一情形,以“收益”額計算;后一情形,以“收益”額與出資應得收益額的差額計算。


 
編輯:陶光雄】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