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網(wǎng)|華文教育|視 頻|產(chǎn)經(jīng)資訊|廣 告|演 出|圖片庫|供 稿
■ 本頁位置:滾動新聞
站內(nèi)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中國正在編織全球追逃網(wǎng) 引渡受阻原因多樣(2)

2007年01月28日 21:11

  引渡受阻的原因  

  出逃人員往往會選擇歐美等發(fā)達國家。比如賴昌星選擇了加拿大,楊秀珠選擇了美國。

  究其原因,黃風教授認為,犯罪分子外逃的目的就是尋找一種比較安逸的生活,資金自然向那些地方轉(zhuǎn)移;此外,他們在遇到引渡、遣返等問題時,往往可以找到比較多的法律救濟手段來保護自己,或者是拖延時間。

  這樣一來,卻給國家造就了許多困難。

  首先,大部分西方發(fā)達國家和外國開展引渡合作,都要求以存在雙邊引渡條約為前提,即所謂的“條約前置主義”。

  從1993年8月26日與泰國締結(jié)第一個雙邊引渡條約開始,我國以平均每年2個條約的速度,與25個國家締結(jié)了雙邊條約。遺憾的是,25個國家中,只有一個發(fā)達國家,那就是2005年締約的西班牙。

  其次,就是死刑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還保留有68個死刑罪名。中國請求引渡回國的逃犯,罪名為殺人、搶劫、綁架、強奸、走私、賄賂、貪污等,按照中國刑法都有判處死刑的可能。但西方發(fā)達國家大多明確要求“死刑不引渡”條款。

  再次,我們在請求引渡時往往不得要領。過分依賴“紅色通緝令”;該提供的材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達不到西方國家的“表面標準”要求。

  締約的政治障礙  

  中國與西班牙雙邊引渡條約的簽訂,贏得好評如潮。

  外交部條約法規(guī)司參贊徐宏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工作說明時說:“相信中西引渡條約會產(chǎn)生非常積極的意義。”

  黃風教授也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中國與西班牙引渡條約的簽訂創(chuàng)造了先例,這個簽約模式將會成為中國和其他歐美發(fā)達國家的一個示范文本,以在全球范圍內(nèi)編織一個法網(wǎng)恢恢的外逃貪官追捕網(wǎng)。”

  可以預見的是,由于歐盟25個成員國都廢除了死刑、全堅持“死刑犯不引渡”的原則,在西班牙與中國達成引渡協(xié)議之后,多米諾骨牌或許就此推倒。

  盡管評價很高,甚至認為中國與其他發(fā)達國家締約的法律障礙已不存在,但對于中美的締約,黃風教授還是不表示樂觀。

  “意識形態(tài)的障礙還存在!彼f,在與西班牙簽約之后,葡萄牙、澳大利亞、法國三個發(fā)達國家都向中國表示了締約意向。私底下,美國司法部有關官員也說愿意締約,但認為締約后必然不能在國會上通過,因為部分美國人對中國還存在成見。

  其他發(fā)達國家也可能同樣存在意識形態(tài)上的問題。

  然而說到底,建立引渡合作關系的基礎,就是對相互之間法律制度的信任,缺乏這種信任,就難以建立一種穩(wěn)定的合作關系。

  障礙雖存在,但爭取與大多數(shù)發(fā)達國家締約,黃風教授認為還是上上之策。

  引渡的替代措施  

  當然,對于沒有締結(jié)雙邊條約,又存在意識形態(tài)障礙的國家,還是有著可變通的余地的。全程參與了余振東遣返案的黃風教授娓娓道來:我們可以學會在“籠子”里跳舞。

  他說,中美沒有簽訂雙邊條約,也沒有過任何遣返先例。在不可能以互惠條件達成引渡的情況下,我國有關部門積極研究美國法律!睹绹泼穹ā芬(guī)定,在任何情況下,如果被判定犯有嚴重罪行,將一律被驅(qū)逐出境。

  為此,中方給美方提供了大量余振東犯有洗錢罪、非法移民罪等的證據(jù),促使美國對余振東提起訴訟,從而改變他在美國合法的移民身份,使之變成刑事被告人,將面臨的法律后果就是被驅(qū)逐出境。他被指控的罪行在美國都將被重判。最后,余振東自愿被遣返回國。

  對潛逃到加拿大的賴昌星,實際上,也是使用了代替措施,中方吊銷了其護照、旅游證件等,使之成為非法移民。

  黃風教授說,在實踐中,通過慢慢摸索,雖然與美國、加拿大等發(fā)達國家沒有簽訂雙邊條約,但一樣可以通過研究對方甚至是雙方的法律,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nèi)尋求另類“引渡”。

  這種替代措施有利有弊,個案可以積累經(jīng)驗,但不會成為固化的模式。只是這些替代措施也可以起到威懾的作用。那就是,即使沒有雙邊引渡條約,還是可以將逃犯“引渡”回國審判。

  建立有效、快捷打擊犯罪的司法機制,另一方面又應當考慮到對當事人合法權利、包括人權的保護。這些需要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來支持。

  2000年,我國《引渡法》頒布。2005年,《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反洗錢法》著手修改。2006年,《中西引渡條約》得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準……

  “如果反洗錢的法律得以完善,我們與美國的引渡共識將更為接近。”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教授屈學武說,“中國幫助美國打擊恐怖組織的洗錢活動,美國幫助中國打擊貪污腐敗的洗錢活動,從而為未來中美引渡協(xié)議的最終簽署創(chuàng)造條件!

  在“被動引渡”已經(jīng)納入法制化,而與各國締結(jié)條約的基本法律障礙也不再存在的情況下,黃風教授對中國引渡的努力充滿了信心。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每 日 更 新]
- 中國赴日留學人員人數(shù)累計達到九十萬人
- 臺"陸委會"副主委:江陳會對兩岸關系具重要意義
- 大陸海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抵臺灣 參加學術研討會
- 國產(chǎn)新舟60支線飛機成功首航 飛行平穩(wěn)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當選阿塞拜疆總統(tǒng) 得票率為88.73%
- 九名中國工人在蘇丹遭綁架 大使館啟動應急機制
- 證監(jiān)會:城商行等三類企業(yè)暫停上市的說法不準確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圖片庫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zhuǎn)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 網(wǎng)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