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日電 日前,中國奧運金牌得主劉翔以侵犯個人肖像權為由,將《精品購物指南》報社等4單位告上了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今天下午,該雜志在北京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就此事發(fā)表了一份聲明。聲明全文如下:
關于精品購物指南報社(以下簡稱“本報社”)等四單位被劉翔起訴肖像權侵權一案,最近一段時間國內外相關媒體都予以了充分關注,在尚未從法院收到該案起訴書之前,本報社沒有對此事發(fā)表過任何意見。
2004年12月1日,本報社收到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現就有關事宜向新聞界予以通報。
首先,本報社對于與劉翔這樣一位對國家體育事業(yè)做出杰出貢獻的優(yōu)秀運動員發(fā)生這樣的訴爭表示遺憾,但本報社充分尊重劉翔作為一名公民行使其民事權利行為的正當性。
本報社認為,《精品購物指南》“千期特別紀念?绊2004?笔褂脛⑾枵掌鳛椤胺饷嫒宋铩保切侣剢挝徽5倪x題報道行為。以人物做封面報道是眾多媒體通用的一種報道方式,也是本報創(chuàng)刊近12年以來形成的一個特色,《精品購物指南》封面人物選題主要以演藝界明星為主,其次還有一部分體育明星。
本報社2004年11月21日出版的“影響2004?,對2004年影響讀者生活的重大事件進行了回顧性報道,有關2004年雅典奧運會報道占了五個版的篇幅(包括封面)。劉翔是2004年中國乃至世界最耀眼的體育明星,作為《精品購物指南》“影響2004?钡摹胺饷嫒宋铩笔俏覀兩髦氐倪x擇。
“影響2004?彼褂玫膭⑾枵掌莿⑾柙诠_比賽中被拍攝的新聞照片。該照片是本報社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用于《精品購物指南》和“精品網”使用,并與提供該照片的圖片公司通過協議的方式,對涉及使用人物肖像的合法性問題作了明確約定。
關于當期封面下方出現的北京中友百貨有限責任公司通欄廣告,是本報一種正常的廣告發(fā)布形式,也是本報社正常的廣告經營行為,該廣告無論是內容還是形式均與劉翔的封面照片沒有任何關聯性。
《精品購物指南》創(chuàng)刊以來一直遵循健康、時尚、創(chuàng)新的辦報理念,重視報道的公正性,并十分注重在報道過程中維護公民肖像的合法權益。
本報社將會認真應對本案訴訟,以維護本報社作為新聞媒體的正當權益。并將根據事件發(fā)展進程,在必要時向新聞界繼續(xù)通報有關情況。
精品購物指南報社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