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2日電 中共十七大報告提出了一系列推進黨內民主建設的重要舉措,根據(jù)十七大精神和部署,今后黨內民主建設的推進,必須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精神,以“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推進黨務公開,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環(huán)境”為重點,在進一步增強黨內民主意識、擴大黨內民主權利、發(fā)揚黨內民主作風、創(chuàng)新黨內民主制度、發(fā)揮黨的創(chuàng)新活力幾方面下功夫、上水平。
最新一期《學習時報》載文稱,中共黨內民主建設的重點內容,主要是“五個進一步”:
一、進一步推進黨務公開。黨務公開是黨內民主的前提,發(fā)展黨內民主必須切實推進黨務公開,進一步創(chuàng)新黨務公開的形式,擴大黨務公開的范圍,提高黨務公開的質量。這需要著力解決目前在一些黨組織的黨務公開中存在的“該出手時不出手”——該公開的不公開的問題,“只見蛇頭不見蛇尾”——前期公開后期不公開的問題,“猶抱琵琶半遮面”——公開時遮遮掩掩的問題,“報喜不報憂”——成績公開問題不公開的問題,跟著感覺走”——公開不公開取決于個人偏好的問題。同時,要著力建立黨務公開領導責任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確規(guī)定黨務公開“由誰領導、怎么領導”,“由誰負責,如何負責”,確保黨務公開能夠始終有領導、有步驟地開展下去。
二、進一步健全黨員民主權利保障制度。2004年9月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明確了黨員享有的各項民主權利、完善了黨員各種權利的保障措施,這使得黨員民主權利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在進一步健全黨員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方面,當前更為緊迫的是拓寬相應的渠道,如: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拓寬黨員參與了解黨內事務的渠道;建立和完善黨內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拓寬黨員對黨內重大問題進行討論、發(fā)表意見的渠道;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反映制度,拓寬黨員向黨組織反映情況和意見的渠道。
三、進一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黨內能夠切實實現(xiàn)黨員當家作主的最基本的黨內制度就是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因此,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必須抓住黨代會制度這個重點,深入剖析黨代會制度運行中出現(xiàn)的問題,不斷豐富和完善黨代會制度。中央對此提出了兩項新舉措:試行黨代會常任制,實行黨代表任期制。黨代會常任制早在1956年黨的八大上就由鄧小平第一次明確提出來,1988年底和十六大之后相繼開展了試點。試點地區(qū)取得了諸如實行黨代表直選、黨代表公推“兩委”委員、在黨代會內設立專門的工作委員會等成熟經驗,值得總結和推廣。今后試行黨代會常任制必須注意吸收借鑒這些好的經驗,同時又要在實踐中大膽創(chuàng)新。實行黨代表任期制,需要著力探索閉會期間黨代表發(fā)揮作用的機制和形式,借以改變長期以來黨代表發(fā)揮作用的“一次性”狀態(tài)。
四、進一步完善黨的委員會制度。完善黨的委員會制度,最關鍵的一點是充分發(fā)揮黨委全委會的作用。主要舉措是:完善黨的地方各級全委會、常委會工作機制,發(fā)揮全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地方各級黨委常委會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定期報告工作并接受監(jiān)督的制度;推行地方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干部票決制。一些省市如海南省、山西省晉中市、陜西省銅川市等試行票決制的經驗表明:票決制能夠保證領導班子每個成員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有效避免由少數(shù)人和“一把手”個人說了算的弊端。
五、進一步改革黨內選舉制度。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黨員享有的基本民主權利。以此為基礎形成的選舉制度,是黨內民主的一項根本制度。黨內民主發(fā)展要有根本性和實質性突破,必須著力改革黨內選舉制度。黨內選舉制度的改革包括很多方面,目前需要深入思考和深化探索的,如:改進候選人提名制度,實行自上而下的提名與一定范圍內的黨員群眾民主推薦候選人相結合;建立健全與黨內選舉制度相配套的黨內任期制;引入黨內競爭和競選機制,擴大差額選舉的比例和范圍;等等。(商志曉 張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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