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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報首次承認云南瀘西煤礦沖突曾發(fā)生"槍戰(zhàn)"

2010年11月24日 10:23 來源:云南網(wǎng) 參與互動(0)  【字體:↑大 ↓小
一位傷者的腿上一個貌似槍眼的傷口 首席記者 黃興鴻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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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瀘西縣“11·18”煤礦沖突案件發(fā)生5天后,官方首次提到了當天曾發(fā)生槍擊。繼19日躍進煤礦老板鄭春云、小松地煤礦老板王建福等10人被刑事拘留后,又有11人被刑拘。

  11月23日,瀘西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向媒體發(fā)布消息稱: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經(jīng)省、州、縣公安機關共同努力,目前案件偵查和善后工作取得進展。

  經(jīng)公安機關全力開展調(diào)查走訪、現(xiàn)場勘驗和尸體檢驗,現(xiàn)已查明:“11·18”案件系事先預埋民用炸藥,人為引爆致人死傷,同時發(fā)生槍擊并致人死亡。公安機關已依法刑事拘留21名涉案嫌疑人員。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該案。目前,當?shù)毓矙C關已調(diào)集精兵強將,全力以赴查處案件,力爭盡快查明案情。

  截至11月22日,9名死者的身份已全部查清,其中3名死者已安葬。受傷的48人中,已有27人出院,在院治療的21人傷情明顯好轉(zhuǎn)。紅河州、縣兩級黨委、政府已調(diào)集優(yōu)勢醫(yī)療資源加強對傷者的后續(xù)治療,并積極開展對死、傷者家屬的撫慰工作。

  延伸閱讀

  5天后才確定有槍擊事出有因

  槍聲來自何方仍是謎

  按常規(guī),涉及人身傷亡的刑事案件,一般在案發(fā)當天就可以確定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蔀槭裁礊o西煤礦沖突案件在云南省、紅河州及瀘西縣三級公安機關的全力調(diào)查下,卻經(jīng)過了5天后才確定有槍擊呢?記者經(jīng)過多方采訪得知,主要是由于以下的原因。

  首先,公安機關的尸體檢驗受到死者家屬阻撓。刑事命案發(fā)生后,公安機關必須對死者進行尸體檢驗解剖,以確定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時間及個體識別等問題。從18日上午案發(fā)后,死者家屬近百人一直阻撓公安機關的尸檢。一直到20日下午,經(jīng)過多方的勸說后,死者家屬才同意尸體檢驗。20日晚,在省公安廳、紅河州公安局、瀘西縣公安局及瀘西縣周邊公安局法醫(yī)等技術人員共同努力下,才完成了9名死者的尸體檢驗工作。

  其次,案發(fā)現(xiàn)場的蹊蹺也讓公安機關花費了大量精力。沖突中,傷亡者都是躍進煤礦的鄭春云一方,小松地煤礦的王建福一方?jīng)]有任何一人傷亡。但包括鄭春云一方的人員都承認,當鄭春云一方的人馬開進小松地煤礦時,小松地煤礦的場地上并沒有人。當時在稍遠處的目擊者也稱并沒有看到有人。而當鄭春云一方的人員圍到小松地煤礦井口處的水泥房時,卻突然發(fā)生了爆炸,之后就是一陣槍聲。槍聲是從哪里來的,幾乎沒有目擊者。

  記者到爆炸現(xiàn)場采訪時也發(fā)現(xiàn),雖然小松地煤礦的礦井口左側是高地,并且有草樹等物可作隱蔽,但如從草叢中向爆炸點射擊,卻又會受到前面的房屋等阻擋而影響射角。況且,草叢處也并沒有明顯的踩踏痕跡。而從其他角度的地方,似乎又難以隱蔽人員。因此,雖然傷者稱有槍擊,但子彈從何來一直困擾著偵查人員。記者在采訪中就聽到偵查人員議論:看來要查清這起案件得動一番大腦筋!

  為此,有人分析稱:鄭春云身邊一定會有對方的潛伏者,否則對方不可能知道鄭春云的一舉一動,更不會清楚鄭春云一方會有那么多的人圍到礦井口,而且還知道他大概的行動時間等細節(jié)。

  記者 任銳剛(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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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鄧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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