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9日電 上廁所竟被人偷拍。據(jù)重慶晨報報道,家住重慶大坪石油路的劉紅昨日訴說了自己的倒霉事。
劉紅說,不久前,自己上廁所的姿態(tài),竟被人偷拍,還被發(fā)到自己的手機上,“氣得我想吐血”。
劉透露,她與一位有婦之夫有了婚外情,男友多次向其妻提出離婚,但其妻堅決不放手。其妻不停地找劉“協(xié)商”。今年10月初,男友送了一部彩信手機給劉,不久即被其妻知道。其妻遂買了一部相同的手機。此后,其妻便不停發(fā)給劉一些丈夫做家務(wù)、與其親熱的照片,目的就是想讓劉紅不再糾纏自己的丈夫。但見劉仍與丈夫來往,其妻揚言要公開劉的隱私。
當劉上廁所被偷拍后,其妻便將畫面?zhèn)鞯搅四杏、她,及所有擁有此種手機的朋友那里。劉不堪忍受侮辱,一氣之下把訴狀遞到重慶渝中區(qū)法院。但次日,劉又主動撤訴,她認為自己有錯在先,對不起男友的妻子。
昨日,劉告訴記者,她決定離開男友,同時也呼吁手機偷拍不能泛濫。
西南政法大學的趙長青稱,偷拍,即使是司法機關(guān)也必須是在行使偵查權(quán)的時候使用,否則不能隨意偷拍。
趙說,案例中那位妻子的行為侵犯了劉紅的隱私權(quán)、人格權(quán)。如果偷拍是出于商業(yè)目的,還侵犯了劉的肖像權(quán);如果對私密處進行偷拍,而且長期侵犯隱私并加以渲染,情節(jié)嚴重的,就構(gòu)成了刑事犯罪——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