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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扁“權力下放”說等于承認過去違“憲”

2006年06月01日 09:02

  中新網(wǎng)6月1日電 陳水扁31日晚召開黨政高層會議,做出“權力下放”的表態(tài)后,國民黨主席馬英九1日清晨響應稱,陳水扁的“權力下放”說,等于承認過去是違“憲”、濫權。

  據(jù)“中央社”報道,陳水扁31日晚召開黨政高層會議,談到扁家成員近日陷入弊案時,強調(diào)“相信司法、面對事實”,也決定將“憲法”外的黨政權力徹底下放、完全交付,并宣示他的“三個決定”(“自清”、“革新”、“權力下放”)和“一個決心”(“說到做到、堅持到底”)。

  對于陳水扁的“權力下放”說,馬英九今天清晨在嘉義搭飛機返臺北之前,答復媒體時指出,陳水扁在這個時候站出來表示愿意自清、重新面對,不是壞事,但他應向島內(nèi)民眾說明扁家涉案情形,誠實向人民交代清楚,他與夫人對弊案有無了解、有無參與。

  馬英九表示,陳水扁表示愿意保留“憲法”賦予的職權,其余黨政權力徹底下放,然而,“憲法”不賦予的權力,陳水扁本不該享有,這個說法,等于承認過去是違“憲”、濫權。

  馬英九重申,如果陳水扁愿意誠實面對人民,應將涉案情形,向全臺人民說明清楚,這才是最徹底的悔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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