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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周刊《壹本便利》在馬來西亞遭禁售(圖)

2006年08月29日 09:16

    8月28日,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娛樂新聞臺,就藝人鍾欣桐(阿嬌)早前在馬來西亞登臺時,在更衣室被偷拍,有關照片刊登于香港某雜志,事件惹來全城極大回響,固此特別舉行《私隱.尊嚴.香港人嘅事》行動,被偷拍女藝人鍾欣桐(阿嬌)亮相會場,親述事件對她的創(chuàng)傷,并感激社會各界對她的關懷。 中新社發(fā) 鄧慶樂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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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8月29日電 據(jù)香港《東方日報》報道,香港藝人鐘欣桐在馬來西亞登臺時被《壹本便利》偷拍更衣的情形,事件引起兩地民眾憤慨,馬來西亞國安部副部長拿督胡亞橋表明,政府極度重視此案,會不惜人力物力追查到底,并透過國際刑警要求香港警方協(xié)助在港搜證。他更明確表示,政府絕不會批準《壹本便利》在馬國發(fā)行,他亦呼吁當?shù)匮菟嚱绫稹兑急颈憷罚鹧堅摽浾吒爱數(shù)夭稍L,他直斥《壹本便利》負責人“思想有問題”及“不知錯”,濫用新聞自由侵犯他人私隱。

  管轄全國警隊及監(jiān)管傳媒的馬來西亞國安部,對該國發(fā)生的藝人被偷拍換衫情形深表關注,胡亞橋昨強調,政府已將案件交由文冬警局調查,警方會從人證物證兩方面進行調查。人證方面,警方已透過國際刑警要求香港警方為案發(fā)時在更衣室內的九名證人錄取口供,馬國警方亦已開始在當?shù)貫閳鲳^工作人員錄口供。

  物證方面,胡亞橋表示,馬國警方會透過香港警方,要求《壹本便利》交出案中的所有底片或記憶卡,以作呈堂物證,而馬國警方會全面調查案發(fā)更衣室及附近地區(qū)的閉路電視片段。他指出,港馬兩地警方一直有良好合作機制,將來要引渡疑犯到馬來西亞應訊應不成問題。

  胡亞橋強調,若找到足夠人證物證,馬國警方會提交當?shù)貦z察官提出起訴,不排除傳召阿嬌及相關人士前往馬來西亞出庭作供。他解釋,事件涉及當?shù)貎纱笮淌路ǖ,包?68條《公眾騷擾》及509條《蓄意侮辱——婦女貞潔之說話或姿態(tài)》,其中509條法例中訂明“侵犯該婦女之私隱”,最高可以判監(jiān)五年或罰款,又或兩者兼施。

  他又指,《壹本便利》無論利用針孔攝錄機抑或在后臺以外進行偷拍,均屬違法,并強調:“馬國政府會不惜人力物力去追查,即使將來未能成功檢控,亦可警告《壹本便利》記者及老板,在馬國任何形式的偷拍都是違法行為,亦希望警惕馬國的傳媒不要效法!

  馬國的華文報章連日來以頭版及大篇幅報道偷拍事件,胡亞橋不諱言,傳媒大肆報道,政府相當關注事件會影響該國國際形象。因此,馬國政府絕不會批準《壹本便利》在該國發(fā)行及發(fā)售,更呼吁港人杯葛及罷買《壹本便利》,認為此舉“是對他(指《壹本便利》)最好的懲罰!”

  對于《壹本便利》社長殷明偉辯稱,照片不是在表演場地拍攝,胡亞橋直指對方“思想有問題”及“不知錯”,其實是濫用新聞自由去侵犯他人私隱。他呼吁當?shù)匮菟嚱绫稹兑急颈憷,不要邀請該刊到當(shù)夭稍L,即使香港演藝人到馬國登臺,也不要安排該刊記者前來采訪,他指馬國及香港演藝界要“好小心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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