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金馬獎影后、《非誠勿擾》女主角舒淇出道16年,除演技受肯定,經營副業(yè)也有聲有色,如今她在兩岸三地坐擁或參股八家餐廳,儼然是餐飲女大亨。圖為6月17日晚,舒淇在臺北為影片《非誠勿擾》首映會站臺。 中新社發(fā) 董會峰 攝
中新網6月29日電 舒淇拍三級片除了遭受黎明歌迷的攻擊外,就連黎明的父親也嫌棄她出身,極力反對他們的戀情。
“聯合早報”消息,繼上周赴臺承認當年與黎明地下戀情之后,舒淇在《知音》雜志的訪問,再大爆當年她與黎明的分手原因!
在《知音》的訪問中提到舒淇98年與黎明的戀愛,但拍過三級片的她,所承受的壓力是非普通人可了解。
當時舒淇除了遭受黎明歌迷不滿之外,就連黎明的父親也嫌棄她出身,極力反對這段戀情。報道指當時黎明為了令父親能和女友和平共處,惟有夾在中間做人。
愛情萬歲的舒淇,希望與黎明能夠長相廝守,無論發(fā)生甚么爭執(zhí),她都忍氣吞聲,“為了維護感情,總是先讓步向黎明低調認錯……十分痛苦!笔驿匡柺芪,可惜到頭來,依然未能令戀情地上化。
而舒淇也透露了當年與黎明分手的導火線。 2004年她與電視臺作專訪后,遭黎明大罵,最終分手收場。當時舒淇對電視臺主持人,坦白講述自己在臺灣拍三級片的經歷,黎明得悉后大怒,更說:“以前你是一個人做這些事,而現在是我們兩人在一起……”此舉才令舒淇發(fā)現黎明還是不能接受她的過去,擔心自己事業(yè)被她連累。
與黎明苦戀6年,令舒淇明白凄美的愛情只能夠在電影出現,她說:“我已經對它(愛情)失去了憧憬,因為現實中愛情必須面對現實。對自己的過去,我充滿悔恨,可是并不想逃避!
對于另一個緋聞男友張震,舒淇說是2005年拍攝《最好的時光》時,張震在片場內外經常鼓勵她振作,從此2人成為患難之交。
經過兩年來連綿不絕的溝通見面后, 2007年底2人關系更有突破發(fā)展。 舒淇在訪問中,更認定張震是上天派來保護她的使者,“他是最重要的,我不能失去他!他在看護我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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