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CCTV“3·15”晚會屢次曝光部分明星代言產品的質量事故,到三鹿奶粉事件引發(fā)“代言門”再度將明星做廣告推上風口浪尖,“明星代言”無疑已成為近年來“藝人”、“消費者”各執(zhí)一詞的對壘,郭東臨、郭德綱、文清、李宇春、周杰倫、徐帆等人都曾成為眾矢之的。而后新聞輿論漸漸歸于理性,考慮到明星本身也是問題產品的受害者,且基本上明星沒有絕對的時間和專業(yè)知識去了解所代言產品,但就道德角度來講明星仍不可避免的承擔一些道德責任。
其實藝人或明星并非永遠站在強勢的一面,娛樂圈也不乏藝人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坝稹と奔仁侨绱恕
知情人曝“羽·泉”被騙
律師、胡海泉稱確有此事
不久前,記者從事件知情人處偶然獲悉,“羽·泉”最近被騙了,被人“黑”了一百多萬,近日正在籌備打一場官司,具體內容與“代言”有關。為此記者通過多方打探,最終找到組合成員胡海泉,胡海泉人在無錫,不過已在電話中確認了此事,但細節(jié)并未親自透露,只是說交由律師處理。隨后記者又輾轉聯絡到“羽·泉”的律師李靜傳進行求證,李靜傳證實確有此事,且陳羽凡、胡海泉(即“羽·泉”組合)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為深圳市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實力雄厚 為趙本山“關系”戶
該公司實為一家大型高新技術企業(yè),產品涉及數碼、影音、通訊等多個領域,為深圳市利稅大戶。記者在瀏覽其官網首頁時雖未看到“羽·泉”以形象代言的形式出現,卻發(fā)現趙本山的形象出現在首頁,此時記者才忽然想起趙本山《劉老根》系列電視劇中就曾出現“科諾”品牌產品的隨片廣告,雙方有過長期合作。
形象未經許可被用 “羽·泉”名利雙失
記者從李靜傳律師處了解到,2005年“羽·泉”與該公司達成協議,雙方擬成立賽米娛樂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00萬元,經營項目為MP3、DVD兩種,由公司出資195萬元,即持有65%的股份,“羽·泉”為產品形象代言人,并持有35%股份,不過鑒于該公司對“羽·泉”的名人效應對未來“賽米公司”的品牌推廣和市場營銷起到的重要作用的認可,該公司將代“羽·泉”繳納出資款105萬元。
按照合同上的規(guī)定,賽米公司的成立及股權安排的完成在協議簽訂后一個月內辦理完畢。不過合作協議早已于2005年9月就簽署完畢,可至今中科諾仍沒有成立賽米公司。而且從協議內容可知,使用“羽·泉”作為形象代言的前提是代繳出資105萬元后,且還應得到“羽·泉”商務代表的同意及認可,但事實情況“羽·泉”并未獲得任何應得的股東利益和告知,而該公司的部分產品就已經打著“羽·泉”的代言旗號開始銷售了,對此情況,記者專門打電話至該公司了解情況,得到的答復含糊其辭,不予回應。
事發(fā)后,“羽·泉”曾在北京以侵權為由起訴過該公司,不過由于種種原因自行撤訴了,近日“羽·泉”又委托律師向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對中科諾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雙方簽訂的合作協議書已經解除,同時判令該公司向自己賠償違約損失人民幣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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