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8時,西城法院的大法庭仍然燈火通明。經過6個小時的漫長庭審,法官宣布侯瓚姐妹狀告侯躍華、牛成志、郭曉小夫婦返還侯耀文生前物品一案休庭,擇日宣判。庭審中,原被告對侯躍華等人取走并支配侯耀文存款、轉移侯耀文生前物品是否合法等焦點問題各執(zhí)一詞,激烈爭辯。
庭審現場
侯耀文的指甲
被稱為最珍貴財物
昨天下午1時許,30余家媒體早早趕到西城法院第四法庭,架起“長槍短炮”等候,該法庭可以容納三百人,是西城法院最大的法庭。幾十名人大代表旁聽此案。為了控制法庭秩序,審判區(qū)拉起了警戒線。
下午2時整,侯瓚及律師陳旭、蘇向祥,侯瓚妹妹妞妞的律師宋建國首先坐上原告席。隨后,被告牛成志、郭曉小及兩位代理律師劉愛明、劉鋒到庭應訴,曾考慮親自出庭的侯躍華最終沒有現身。侯瓚、牛成志、郭曉小三名當事人全都身著黑衣登場。庭審過程中,除了接受法官詢問,三人一直默不作聲。
當被告證人拿出侯耀文去世后剪下的指甲照片說:“這是侯耀文先生最寶貴的一張相片第一次露面。我們認為最珍貴的財物給了侯瓚……”原告席上的侯瓚難以抑制情緒,幾次落淚,在律師的安慰下才沒有退庭。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陳述等環(huán)節(jié),昨晚8時,侯耀文遺產案暫告一段落,由于雙方爭議分歧較大,法院當庭調解無果。
庭后采訪
侯瓚回應指責:
我知道自己該拿什么
侯躍華的代理人當庭表示,侯耀文去世后發(fā)生的幾件事使侯躍華和侄女之間產生了矛盾。2008年5月初,侯瓚發(fā)短信給侯躍華借款60余萬元,用于出國留學和交付與母親共居的房屋貸款。侯躍華征求徒弟們意見后沒有借錢,侯瓚因此產生不滿。
此后,侯瓚及其母親以骨灰證丟失為由,開具了新的骨灰證。致使侯躍華所持骨灰證變成廢紙,無法取出胞弟骨灰,完成安葬事宜。二人之間產生嚴重矛盾。侯躍華停止繳納房貸,將侯耀文的奧迪轎車及相關單據交給小女兒的母親。二人矛盾進一步擴大。這就是侯躍華說“事情發(fā)展到今天,我也有責任”的原因。
在開庭后接受采訪時,針對侯躍華對侯瓚曾想多分財產、私拿物品等指責,侯瓚的律師全部予以否認。侯瓚也回應說:“我有什么權利多分財產?我接受的教育知道自己什么該拿,什么不該拿!
庭審焦點
取錢搬物是否合法?
侯瓚姐妹表示,由于侯躍華的阻撓致使姐妹二人無法繼承分割父親遺產。2008年十一假期,侯瓚等人突然發(fā)現玫瑰園別墅被搬空,財物去向不明。直至起訴到法院才查實竟是自家人所為,存款也被取走。侯瓚姐妹堅稱,處置侯耀文財物從未向二人作出說明并征得同意。四被告侵犯了侯瓚姐妹的遺產所有權,理應將其非法占有的侯耀文先生遺產全部返還。
被告律師劉鋒辯解稱,牛成志取款和搬走物品都有必要性。牛成志取錢是為了償還侯耀文的債務、物業(yè)水電費等。他是侯耀文的好友,生前的管家。只有他知道侯耀文的密碼。另外,由于侯耀文去世后,別墅無人居住看管,后來還發(fā)生了漏水的事,大家商量后決定把東西都搬走保管,侯瓚也同意。
“從法律上講,侯躍華應從處理后事的一開始就與侯瓚立字為據,證明其行為均得到侯瓚同意。但這一點可能做到嗎?哪個家庭可能這樣做?”
陳律師展示著800平方米的別墅被搬空后的影像資料反駁說:“沒見過誰家漏水就必須把精裝房拆成毛坯房,才能達到‘保護’財物的效果。侯躍華轉移物品為什么不召集兩位原告協(xié)商解決,清點物品?我們的確要感謝侯躍華先生包括郭曉小、牛成志為侯耀文先生喪葬事宜所付出的努力,但這并不代表被告就有權處理侯耀文先生的財產。”
劉鋒律師說,侯躍華從未想侵占財產,大家都同意取錢及搬走物品!皣袊ǎ矣屑乙(guī),侯家的規(guī)矩是親人去世,其財產一年后才能分割。在沒有完成后事的時候,由于無法最終確定遺產數量,也無法分配遺產! “家規(guī)行規(guī)和法律法規(guī)哪個大?”陳旭律師反駁說,侯躍華多次提到大家同意,但大家同意不等于權利人同意。
費用支出能否認定?
在昨天的庭審中,侯耀文124萬余元及1萬余美元存款被取出后的支出情況的舉證質證過程最為漫長。被告方提交了債權人收取牛成志替侯耀文償還生前欠款的說明,存款憑證;退還廣告費和演出違約金后,相關單位出具的說明和收款手續(xù);玫瑰園別墅物業(yè)水電費的繳費憑證;喪葬費支出記錄及發(fā)票;購買修建墓地的合同等共計幾十項。
原告方對于絕大多數證據都不予認可,逐一反駁:
代理廣告和商業(yè)演出都沒有簽訂合同,不能證明有合約關系;
所有借款都只有債權人單方說明,沒有借條,不能確定債權債務關系;
房屋貸款等繳費憑證看不出是侯躍華所支付……
在侯瓚姐妹索要侯耀文葬禮“份子錢”和墓地捐款的問題上,被告方律師認為,喪葬份子錢與遺產不同,是逝者身后悼念活動中產生的財產,不應作為遺產進行分割。而且也只有辦完后事后結余才產生由誰享有的問題,現在談論不合時宜。
另外,侯耀文墓地花費108萬元修建,除17萬是徒弟們捐贈外,其余都是侯躍華出資。加之喪葬費用共計達到115萬元左右,份子錢早已沒有,不存在分配問題。對此,原告方指出,侯躍華修建墓穴是其個人行為,況且是家族墓地,難道也讓兩個小姐妹承擔?
侯瓚是否私拿物品?
為了證明侯瓚知道并認可侯躍華等人取款、搬運物品等情況,被告方請了一位證人出庭作證!昂钴S華說,侯瓚想多分財產,還多次拿走侯耀文生前物品,他希望大家憑良心,誰拿走什么東西拿回來,為此等到昨天中午12點!贝砺蓭熣f。
出庭的證人名叫陳暉,是都王烤鴨店的副總經理,自稱侯耀文干兒子,與侯家關系密切。“大家認可侯躍華先生主持葬禮,沒有聽到任何人的反對意見,侯瓚也說聽二大爺的,讓牛成志取錢大家都知道,侯瓚也知道。”陳暉隨即爆出,侯瓚住在玫瑰園時,他幫拿過兩三袋行李,放在其男友車里帶走!袄锩嫜b的是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侯瓚的律師表示,證人不能證明侯瓚拿走的是什么東西,其證言不能說明任何問題。牛成志取錢侯瓚并不知情,證言也不能證明牛成志取款有合法依據。妞妞的代理律師則表示,陳暉所說知情人中并不包括妞妞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肯定妞妞及其代理人沒有授權任何人支取侯耀文先生的存款。
隨后,被告方還出具了一份侯寶林大師78歲的養(yǎng)女郝杰(音)作證的公證書,稱郝杰因突發(fā)急診不能親自到庭。在證言中,郝杰稱在幫忙照看玫瑰園別墅之后,曾給侯瓚拿過一只進口男表、一個水晶眼鏡和一個拇指大的白玉。侯瓚還帶走過一個包,里面是什么不知道。此外,侯瓚還多次去郝杰位于天津的家中“遍翻”父親侯耀文的物品。
侯瓚的律師對證言完全不予認可。“作為晚輩,侯瓚可能到長者家中翻了一遍又一遍嗎?這個說法沒有任何依據,也不符合生活常律!彪S即,幾位律師輪番質疑證人不出庭的原因!白C人作公證的時間在前天上午,但被告方說證人前晚發(fā)病,難道證人明知晚上要發(fā)急診,不能到庭嗎?證人在被告代理人刻意安排下拒絕出庭,沒有證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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