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長春對臧天朔說:“孫寶和打電話約我過去,限我兩個小時回廊坊見面,他已經(jīng)把人準(zhǔn)備好了。這小子說你欠他錢,還帶臟字。這場架必須打,不打以后咱們的買賣沒法做。”
“那小子挑釁我,我現(xiàn)在就去找他!标疤焖窔夂艉舻貞(yīng)和道,“你先帶人去那邊看看,別弄出事來,不要出人命。有什么事隨時聯(lián)系!
2003年6月21日凌晨1點多,10輛沒有掛牌的金杯面包車同時停在了廊坊火車站廣場,幾十個光著膀子、拎著砍刀和鋼管的年輕男子從車上跳下來,將“熱浪迪吧”團團圍住。
幾分鐘后,從“熱浪迪吧”里也沖出幾十個手持棍棒、酒瓶的年輕人,一場比平日里“黑幫”電影里還要“壯觀”的斗毆瞬間爆發(fā)。
僅僅過了10分鐘之后,廣場上就有十幾個人躺在了滿是酒瓶玻璃碴子的地上。
等警察趕到時,廣場上已恢復(fù)平靜,只留下了一具尚有余溫的年輕男子的尸體。不久,孫寶和被警方拘捕,呂長春則開始了他的逃亡生涯。原來,事后得知“火并”造成對方“犧牲”1人,臧天朔對呂長春說:“你不能再在廊坊呆下去了,必須馬上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就在呂長春離開廊坊逃往長春的幾天后,廊坊警方發(fā)出了抓捕他的通緝令。
2004年春天,考慮到自己在長春熟人太多,呂長春鋌而走險又潛回北京找到臧天朔。
雖明知收留呂長春可能面臨的危險,但出于義氣,臧天朔為呂長春在北京安排了住處,并叮囑他不要再出去惹事了。
兄弟反目
法庭交鋒各執(zhí)一詞
在“隱居”的日子里,呂長春再惹事端———為“幫”他人“定紛止?fàn)帯,他卷進了一起數(shù)十人參加的聚眾斗毆案。此事最終將他和他的兄弟臧天朔送進了“班房”。
2008年6月,呂長春在長春落網(wǎng)。
警方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呂長春在北京的藏匿地點是由臧天朔提供的。經(jīng)過對呂長春的突審,在調(diào)取了確鑿證據(jù)后,警方以涉嫌聚眾斗毆將臧天朔刑事拘留。在警方的訊問下,臧天朔和呂常春等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經(jīng)過。
2009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呂長春、臧天朔等人聚眾斗毆案。在法院審理的過程中,臧天朔表情始終很平靜。但在關(guān)鍵證據(jù)方面,臧天朔和呂長春在法庭上的說法完全不同。
呂長春稱:“在2003年的6月20日,孫寶和給臧天朔打了一個電話,說欠款了,然后把這個情況跟臧天朔反映。反映之后臧天朔跟我說,你先回廊坊去,找點人回廊坊!
但臧天朔堅決否認(rèn)授意呂長春去打架,臧天朔表示:我授意的也就是讓他好好跟他談,不行就報警。如果那天我去的話,就不會讓這種事情發(fā)生了。
當(dāng)法官詢問臧天朔本人為什么不去時,臧天朔說:“因為此前參加了一個活動,喝了點酒,再因為北京到廊坊路途也比較遠(yuǎn),所以可能開不了車,再有確實有點疲勞。”
法官就這個關(guān)鍵證據(jù)再次詢問呂長春:“臧天朔是否明確示意要你找人去和孫寶和打架?”
呂長春的回答非?隙ǎ骸八蟾攀沁@么說的,說你找孫寶和去,說能談好就談好,談不好就打!
正是呂長春的證詞,鎖定了臧天朔的犯罪事實。最終,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判處臧天朔有期徒刑6年。通訊員 丁一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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