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繼有媒體報道,剛剛出獄不久的張俊以,由中國作家出版社出版了他于獄中創(chuàng)作的《藍色鴿子蛋》、《紅喜鵲》、《郁金香》、《雪為什么飄下來》、《晴天》、《玉菩薩》等新書,引起了讀者的關注。但昨日,作家出版社向全國媒體發(fā)出緊急聲明:經(jīng)查,我社從未出版過該作者任何圖書,上述打著作家出版社名義出版的圖書皆為非法出版物,請讀者切勿上當。對此,張俊以大感吃驚:“我受騙了,一位假冒作家出版社主編的中年女人,騙走了我170萬元人民幣,我已到遼源市公安局報了警。”
張俊以氣憤地告訴記者:“我真不知道,以作家出版社名義出版的新書竟是假冒產(chǎn)品。我被那個冒充作家出版社主編的女騙子騙了!我已從北京趕回老家遼源市,正在遼源市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報警,經(jīng)偵大隊已開始立案偵查!
張俊以這樣披露了受騙內(nèi)幕:2005年12月,我還在監(jiān)獄里服刑。一天上午,我在監(jiān)獄里剛剛學習完,一位自稱“黑鴨”的中年女人來探監(jiān),說是有重要事情商量。這個女人一見面便聲稱自己是作家出版社的主編,她夸我很有文學才華,很崇拜我過去為多部影視劇寫的歌詞。聽說我在獄中還在進行文學創(chuàng)作,準備為我出版兩本書。我一聽是全國響當當?shù)淖骷页霭嫔纾d奮極了,連聲說:謝謝!謝謝!因為我在獄中服刑,對圖書出版的信息一點都不了解,便問:作家出版社為我出書有什么條件?“黑鴨”說:為了把你的兩本書推向全國,要在報紙、電視上打廣告。因此,需要你出資100萬,用來做廣告費。我當時想,中國文壇最有權威的作家出版社,愿意為在獄中的我出書,用100萬元來做廣告費也是合情合理的。于是,我立即寫下字條,通知我的公司財務主管陳雪濤,在簽訂合同時,支付作家出版社100萬廣告費。
張俊以稱,2006年2月,“黑鴨”把我的三部書稿很快印成了書,又拿著書到監(jiān)獄找我,稱最近作家出版社要搞一個大型文化活動,希望我贊助70萬人民幣。我又簽字通知陳雪濤,立即支付70萬。今天,當我看到作家出版社的聲明,才知道“黑鴨”是騙子,她累計騙走了我170萬元人民幣。遼源市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對我的報警高度重視,不僅受理了我的受騙一案,并已開始立案偵查。
據(jù)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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