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嘉良結束十年婚姻 財子歸妻否認有第三者(圖)
2008年07月06日 13:28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7月6日電 2001年曾傳出婚變的羅嘉良,最近終于在接受周刊訪問時,直認已經(jīng)與太太方敏儀離婚,不過他們再見亦是朋友,而為了兒子的利益,加上羅嘉良經(jīng)常要到內地工作,所以兒子仍跟隨方敏儀生活。
據(jù)香港大公網(wǎng)等媒體報道,羅嘉良在訪問中指出,在2001年他們已提出過離婚,但因兒子才3歲,加上他們亦想挽救婚姻,所以就不了了之,后來感情亦曾好轉過,但因為他轉往內地工作,與家人聚少離多,遇上問題時他又不想帶回家與太太商討,漸漸大家便不知道對方的生活,距離亦愈來愈大,甚至連也是溝通方法的吵架也沒有,于是他們便平心靜氣坐下來傾,最后協(xié)議分居,到今年便辦離婚手續(xù)。他在訪談中也否認有第三者。
離婚后,他們兩人都輕松了,方敏儀更直認是一種解脫,不過她仍關心羅嘉良,希望他注意健康,不要飲太多酒。羅嘉良就希望離婚事不會影響兒子,也不希望他們母子成為追訪對象。
至于兒子撫養(yǎng)權,羅嘉良考慮再三,為了孩子好,決定交給前妻,他也把5年前買的透天別墅以上億元價格賣出,再買1棟新屋給前妻,方敏宜昨表示:“離婚是解脫,希望他更注意健康、少喝酒”。
有港劇“師奶殺手”之稱的羅嘉良,和方敏宜愛情長跑18年,2人從學生時代就相戀,1998年羅嘉良走紅后,他們來年在溫哥華結婚,婚后1年生下兒子,他們前后認識28年,沒想到最后卻因欠缺溝通、相對無語,走上離婚一途。
【編輯: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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