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事件從香港引爆,通過網(wǎng)絡(luò)迅速擴散到全社會,鬧得沸沸揚揚已有些時日,隨著陳冠希回到香港“交代事件”,這起光怪陸離的“娛樂圈丑聞”似乎要落下帷幕。
但是,這起事件僅僅是一則司空見慣的娛樂圈丑聞嗎?它對公眾、社會和輿論界的影響,對于人們的道德準則、生活觀念的沖擊,也會就此煙消云散嗎?顯然不會。這事件所造成的危害,比普通的八卦新聞要大得多。
陳冠希的道德與行為責任
陳冠希記者會所發(fā)表的聲明,我認為是在逃避其道德上的和行為上的責任。首先,在道德上,陳冠希表示,向所有人所“受到的傷害”道歉,可是他并沒有勇氣承擔他在這個傷害中的責任,他認為傷害的造成是因為有人非法竊取了照片,他僅是表示“非常遺憾”。這種逃避責任的說法,確實令人非常遺憾。
陳冠希為曾經(jīng)交往過的女性拍下照片,在結(jié)束關(guān)系后還在電腦中貯存那些照片,做什么用?這點陳先生并未交代和檢討。
明知這些“作品”萬一泄露會有什么后果,卻仍未予刪除,最終導(dǎo)致照片流出,難道陳冠希本人就不必負道德上的責任嗎?
當然,竊取和傳播的人犯的是刑事罪,罪加一等,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在行為上,不管當事的女藝人拍照時是否自愿,但相信沒有一位愿意讓艷照流傳出去。陳冠希至少也負有保護照片隱私之責。竊取和傳播照片的人固然有罪,這方面警方正在追查,陳冠希應(yīng)該反省的是自己在這當中應(yīng)該負什么責任。
誰才是無辜的受害者
有人說陳冠希是受害者,有人說女藝人尤其是未婚女藝人是受害者,也有人說是社會公眾……
可以說,所有這些人都是受害者,但是,誰才是最無辜的受害者呢?不是陳本人,也不是女藝人,而是社會公眾!
陳本人不用說了,從上述的責任來看,即使受害也是咎由自取。而照片的主角女藝人在可以預(yù)見到風險的情況下,仍把信任票投給陳冠希,只能說她們看錯了人,似乎也不是特別的無辜。
事實上,真正無辜的受害者是公眾。社會公眾沒有參與任何照片的制作,卻承受了一次道德和觀念上的破壞和沖擊。
事件對社會的危害
不雅照在網(wǎng)上流傳,無疑對青少年和兒童造成了心靈上的侵害,而且他們平日所崇拜的偶像,一夜之間變成了AV女郎,也嚴重傷害了青少年的感情。對于整個公眾社會而言,這種所謂“私密”的照片在社會上廣泛傳播,更是對社會道德的一個挑戰(zhàn),結(jié)果是動搖了已經(jīng)建立起來的行為準繩和道德思想觀念。
有人認為,陳冠希與女藝人拍攝不雅照片,屬于個人行為,并沒有錯。就連陳本人在記者會上也理直氣壯地宣稱,照片是在“很隱私的情況下”拍攝的。似乎這種行為不干涉他人的生活,因而對社會也無害。這種觀點是不對的。
拍攝雖然是當事人私自的行為,但是在電腦里保存這種照片就難免有泄露的可能,明知有此風險卻仍然去做,就是置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危害而不顧。
事件對社會最大的危害,在于沖擊和壓低社會道德常態(tài)的準線。人類社會生活要趨于高尚,除了法律的制約外,還需要社會道德標準的約束。
對于社會道德標準,一般民眾是不會特別去研究、學(xué)習(xí),大多數(shù)的百姓只是從社會所認可的道德常態(tài)去了解個人行為的尺度。
陳冠希事件的要害,在于把某些私密的行為變成可能被公示的不雅圖片,并導(dǎo)致其散布于社會,從而使原來不屬于常態(tài)的行為被許多人認為是常態(tài),因此降低了社會道德常態(tài)的水平。這是對公眾社會的一種危害。(蘇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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