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8日電 臺灣媒體報道,歌手張學友妻子羅美薇2004年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告訴,指香港《壹周刊》一篇題為“羅美薇喪跑實錄”的報導誹謗,雙方早前已達成和解。
羅美薇昨沒現身法庭,由其律師代表在庭上宣讀聲明,指她接納了香港《壹周刊》巨額賠償,并獲承諾支付其法律費用,她在扣除法律開支后,全數捐贈慈善機構。
該報導刊登于2004年2月19日,內容指羅美薇行為反常,出現強迫癥現象,令其丈夫張學友尷尬;根據昨天的聲明,其報導內容失實,對羅美薇造成傷害,而羅美薇興訟是為捍衛(wèi)聲譽,她樂見此事終告一段落。香港《壹周刊》昨晚未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