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馮小剛訴苦說他每年賺的也就100萬元,收入不如一個三流演員,但是,《福布斯》卻說他光去年的收入就有1200萬元。于是,記者從他拍廣告到拍電影到開店,全面展開調(diào)查,結果證明,馮小剛導演的收入根本不止100萬元。
《福布斯》的編輯劉先生表示:“馮小剛所說的100萬元只是他一年的片酬收入,而且是稅后,福布斯所公布的1200萬是指包括他片酬和廣告代言一起的費用,而且這些收入都是稅前和沒有與公司分賬之前的!
馮小剛還有未公開的其他投資項目,實際上,即使是沒有那些公開的投資項目,光拍廣告的片酬和代言費就是一個不小的數(shù)目。
以馮小剛的名氣,這些公司是萬萬不敢委屈他的,有廣告商稱,給少了馮導不干。(小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