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塊三
上天在賜予我們青春的同時,也賜予了我們青春痘。顯然,年近不惑的李亞鵬,青春痘還沒擠干凈。
因為香港狗仔強拍兔唇女兒李嫣的照片,李亞鵬憤而使出降龍十八掌,在我們的香港同行臉上,留下了一道“光榮”的印記——從該娛記在同行面前展示的次數(shù)看,這傷痕簡直都可以“軍功章”的待遇標記之、吟誦之。
如此這般,這位挨打的老兄就算勝利了嗎?此君在同行的注視下,遭人扇耳帖子,便是勝了,也只能是阿Q式的。李亞鵬?更不然。三歲小兒都知道,娛記犯的錯是該打,但是不該由李亞鵬打。讓小學思想品德課的老師來教育,這就是明知故犯、錯上加錯。
在這場沒有勝利者的“戰(zhàn)斗”中,李亞鵬顯然是更大的“輸家”。那位挨打老兄回到公司后,還會得到老板的贊賞,用獎金和表揚撫平“創(chuàng)傷”。李亞鵬回到北京機場,迎接他的第一句話便是“你為什么打人”。被侮辱與被損害的都是李亞鵬,這就是明星經(jīng)常享受的特殊待遇。
下面講個題外話。日前在網(wǎng)上某賣家處購買一廣角鏡,物美價廉,唯有不宜室內(nèi)使用一則缺陷,遂向賣家求解決之法。不想賣家出言不遜,且三句不離“嫌不好就退貨”。吾怒而欲退,再一細想,又罷前念。一來此廣角鏡物美價廉,棄之可惜,二來按規(guī)定,退貨之后便無法追究賣家出言不遜之責。
于是,我收了貨同時給了該賣家兩個差評,細述其惡劣態(tài)度。一日后,賣家哀聲戚戚以求原諒,再無當日之盛氣凌人。為防其他消費者權(quán)益受侵害,我亦以“嫌不好就道歉”拒之。
我這招兒僅提供思路,未必適用于不良媒體。
·李亞鵬"護女"宣言:拍我孩子可以,但要遙遠拍照
·賠2300元與記者和解 李亞鵬定底線:別嚇到孩子
·李亞鵬:我會全力保護我的女人 誰碰我女兒就打誰
·多數(shù)網(wǎng)友對李亞鵬機場怒打記者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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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鵬稱為保護女兒不惜代價 被打記者要告到底
·李亞鵬被曝動粗有前科:曾推搡影迷并拳擊左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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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亞鵬:我不僅這一次要打 以后見一次打一次
·李亞鵬曼谷警署助查 不肯向記者道歉
·調(diào)查:你對李亞鵬毆打三名記者的態(tài)度
·王菲、李亞鵬一家四口飯店吃早飯 幸福滿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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