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產品廣告侵犯肖像權 演員金巧巧獲賠26萬
2007年12月27日 15:53 來源:北京晚報 發(fā)表評論
中國影視紅星金巧巧。 中新社發(fā) 趙振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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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報社發(fā)布的涉及女性生育器官的保健產品廣告中,擅自使用了演員金巧巧的肖像。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某報社和北京清華同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賠償金巧巧26萬元。
侵權廣告刊載在去年10月份,某報社先后22次登載“愛巢*更年輕”康酮膠囊產品廣告,廣告分別使用了演員金巧巧的照片。一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某報社對金巧巧肖像權構成了侵犯,清華同仁公司應對侵權行為分別承擔單獨及共同責任。此外,因該廣告系以女性生育器官的保健為廣告內容,涉及女性生理隱私,而廣告及宣傳彩頁中,擅自使用金巧巧肖像,產品容易使人與金巧巧的健康及隱私情況相聯(lián)系,降低其社會評價,兩被告也要對侵害名譽權共同承擔責任。(通訊員郭京霞)
【編輯:張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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