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臺灣某媒體以“小S否認遭家暴”等標(biāo)題,在頭版大幅報道小S過年時因遭家暴撥打婦幼保護專線,還被臺北市家暴防治中心列為高風(fēng)險家庭。為此,小S與其老公許雅鈞將該媒體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宣判該媒體“毀人形象”,需賠償小S夫婦倆各200萬元新臺幣,并登報道歉。
法院調(diào)查顯示,該媒體稱消息來自大安分局警察,但卻無法舉證,且報道中涉及的家暴中心與警察機構(gòu)都不愿證實,所以判決該媒體賠償400萬元新臺幣,并在頭版刊登道歉聲明1天。
小S、許雅鈞稱:“謝謝法官還我們一個清白,金額其實不是重點。”許雅鈞還表示會將400萬元新臺幣捐給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 (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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