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xù)力挺弟子
“連掄記者三耳光”是“本分老實”所為
郭德綱徒弟打人事件并沒有隨著雙方先后舉行的說明會而偃旗息鼓。昨天凌晨,郭德綱在網上發(fā)表博文,用“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難全”來表明自己的態(tài)度。郭德綱的徒弟李鶴彪毆打北京電視臺記者事件,是繼不明身份人毆打華夏時報的女記者陳小瑛之后發(fā)生的又一起同類惡劣事件。事件雙方之前的恩怨暫且不去判斷,但打人肯定不對。有北京執(zhí)業(yè)律師表示,打人者和支持打人的郭德綱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先撩者賤打死無怨?
郭德綱徒弟打記者事件其實小事一樁,這年頭有個視頻在主持公道,現(xiàn)場誰對誰錯一目了然。但老郭凌晨不睡覺,在博客上撰文痛批“媒體偷拍不近人情”,引得無數明星朋友高舉“保護隱私權”的牌子。于是,無數網友又憤然聲援他說:“記者不如妓,媒體就是賤!”過激的言論讓筆者感慨,這年頭當記者已經不再是“無冕之王”。但,到底是誰讓記者“淪落”?
郭德綱的一番罵,讓筆者的腦袋“狗狗”出很多明星打記者的“新聞鏈接”:面對記者,范冰冰踢腿、李亞鵬揮拳,竇唯更猛——燒車!拳腳相向,記者又不是鐵人,自然是腿來身受、拳來頭受。這個時候,誰又保護記者的人身安全了?更別說尊重。
老郭亮開嗓門大吼“先撩者賤”,指責記者偷拍,甚至進行“誘騙式采訪”。那筆者請問:明星動輒關門拒絕采訪要保護隱私,那媒體要不要采訪權?公眾要不要知情權?兩者之間,底線何在?在“有圖有真相”的年代,如果一定要追求真實的畫面,記者是不是被迫成為“狗仔隊”,在郭家門口靠體力“上班”?要記得:你不說,就給了別人“亂說”的機會;你躲起來,就給了別人“偷拍”的理由?磥,郭德綱還得教徒弟向國家新聞發(fā)言人學習:怎么用嘴巴,而不是用拳頭去面對媒體!
筆者在媒體干了10年,無論是跑要聞還是跑娛樂的時候,都很同情那些成為媒體采訪對象的人。他們成名了但未必幸福。有的人更是和媒體成了冤家,常年刀兵對峙。因為他們當初就沒搞懂輿論的本質就是“無限放大”,但試問世上又有幾個人可以經得起?不過,誰也別忘記,當初又是誰把無名小輩一下子捧紅,讓他一年就掙了普通人一輩子都掙不到的錢?把人當槍使了,回頭把門一關,連個見面提問的機會都不給,這真是世態(tài)炎涼。
這年頭不興說“得人恩果千年記”的老套話,因為媒體刻薄好批評,明星們早就和媒體沒了情分。這年頭還不許說“我是記者”,因為你一說人家就打你!我想問:“大紅大紫的星星們,當年媒體捧你的時候,你可否想過給人家頒‘娛樂好新聞獎’,感謝你曾經的恩人?”(林希)
郭德綱說:事實自有公斷
8月4日凌晨,郭德綱就近日沸沸揚揚的“郭德綱徒弟毆打北京臺記者”一事發(fā)表博客《有藥也不給你吃》,力挺弟子李鶴彪,斥責被打的北京電視臺記者:“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難全!”并言辭激烈地指北京臺“假公濟私”、“斷章取義”、“蒙蔽百姓”,表示藝人與電視臺之間是“赤裸裸的互相利用。”
參與互動(0) | 【編輯:李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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