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華思源工程扶貧基金會委托拍攝公益廣告后,卻拿不到約定的制作費,北京四方嘉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將該基金會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合同約定的剩余款項8.8萬余元。
記者昨日從朝陽法院獲悉,思源基金會已提出反訴。其稱,該公益廣告由周迅擔任主角,結果拍完的成品質(zhì)量低劣,就連周迅的專業(yè)代理公司也反對播出。
四方嘉訊公司在起訴書中稱,今年3月25日,該公司與思源基金會達成合同,受基金會委托制作名為“愛心玫瑰谷”的公益廣告,并約定基金會于拍攝前支付9萬元,拍攝完成后七日內(nèi)再支付6.8萬余元。但思源基金會并未按約定支付前期制作費用,在該公司如約完成廣告后,經(jīng)催促思源基金會僅支付了7萬元的制作費,后拒絕支付剩余費用,也不簽收母帶。
據(jù)悉,案件正式立案后,思源基金會也向法院提出反訴,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合同,四方嘉訊公司返還7萬元首付款,并賠償其因履行合同而支付的4萬余元演員化妝造型費用。
思源基金會表示,他們要求四方嘉訊公司的拍攝扶貧公益廣告由著名演員周迅擔當主演。后其發(fā)現(xiàn),四方嘉訊公司交付的廣告片拍攝質(zhì)量低劣,無法達成募集善款的目的。同時,周迅的專業(yè)代理公司也因片子的拍攝質(zhì)量問題反對播出。
思源基金會稱,經(jīng)溝通,四方嘉訊公司同意整改,思源基金會支付了7萬元現(xiàn)金,但廣告片整改后質(zhì)量依然不好,原創(chuàng)意團隊認為必須進行重拍,他們已書面提出要求整改或解除合同。 記者張蕾通訊員黃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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