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5日電 前天,臺北縣民眾高君華(47歲)晚10點參加喜宴結束開車要離開時,目擊的鄭姓民眾告訴他,他車剛被撞,肇事駕駛是胡瓜,一旁女子是丁柔安,他發(fā)現自己的奔馳車后方保險桿左側有刮痕,粗估約損失2萬元新臺幣,已提出肇事逃逸告訴。
臺灣《蘋果日報》消息,高君華轉述鄭姓民眾說法,當時鄭姓民眾曾喊丁名字,對方還停步回頭,但兩人隨即離去,他于是報案,警方依肇事逃逸罪嫌偵辦。高表示,對方撞擊后還將車輛停放在前方,裝作若無其事離開現場,他已提出肇事逃逸告訴。交通大隊分隊警察表示,將聯絡目擊證人制作筆錄,調閱車牌資料發(fā)現是一間登記在苗栗的公司行號,并聯絡車主到案說明,厘清當時駕駛車輛人員身分。
稱晚上看不清楚 否認逃逸愿賠償
胡瓜昨解釋,當晚和丁柔安參加朋友睡衣主題派對,他說:“我的車比較長,那停車格比較小,當時倒車,我有感覺頂到前面的奔馳車,那車子有點震動,可能是晚上我看不清楚,不覺得嚴重,這是我的疏忽!敝笠蚯胺搅碛型\囄,胡瓜再把車子移過去。
下車后很多民眾熱情跟胡瓜和丁柔安打招呼,他說:“但我不知道是車子出了問題,可能是對方找不到我,才透過媒體找我,頂到對方車子,我很抱歉,是我一時疏忽,請警方來找我,等鑒定報告出來,我會賠償,或我們雙方找共同人來估價,我都愿意賠償!
他接著激動澄清:“我哪有逃逸?這種話太傷人,我不是這種人,當晚等回到車位拿車時已經凌晨2點,對方人不在,我哪里去找人?對方可以留紙條給我,事后我一定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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