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2日電 據(jù)臺灣TVBS報道,臺北地方法院22日再度審理機要費案,在庭訊中,追隨陳水扁20多年親信馬永成證詞有利于陳水扁,他說機要費是由扁任內(nèi)陳鎮(zhèn)慧作賬,陳水扁未經(jīng)手,并把機要費歸究于歷史共業(yè)。
陳水扁與以前的部屬馬永成今天首度對質(zhì),2人在庭訊上眼神沒有任何交集,馬永成表示,陳鎮(zhèn)慧領(lǐng)完機要費,每個月都會制作審核報告支出單交給他,他簽名后后歸還給她,阿扁未曾經(jīng)手過、并不知情,證詞顯然有利于扁。
另外,他也提到機要費是歷史共業(yè),以前就有,機要費里的“非機密費”,在過去可留用,為何扁就不能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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