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稱扁辦用臺民眾納稅錢幫陳水扁做脫罪的事
2008年12月16日 14:17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2月16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涉及貪污洗錢弊案的陳水扁在三審定讞以前,每年依法享有超過千萬的禮遇金和陳水扁辦公室事務費,不過從他卸任后,陳水扁辦公室做最多的就是到處辦晚會幫陳水扁“叫屈”,不然就是想辦法為他辯駁、發(fā)聲明稿,這些費用統(tǒng)統(tǒng)由臺灣納稅人埋單,因此有國民黨“立委”主張要砍掉這筆費用。
陳水扁由法官裁定無保獲釋,雖然是貪污案的被告,但是在三審定讞以前,走出法庭后的他依法仍舊享有一年超過1000萬(新臺幣,下同)的退職禮遇金和扁辦運作的事務費,其中700萬用來成立扁辦的事務費,最引人爭議。
收押前,扁辦幫陳水扁安排四處取暖攻擊司法,用的是臺灣補助的事務費;無保獲釋后,傳出扁辦又開始安排行程,又要讓陳水扁到處取暖。自從扁家爆發(fā)洗錢弊案后,扁辦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想盡辦法幫陳水扁辯駁,但花費的錢都是臺灣民眾的納稅錢。
藍營“立委”看不下去,認為盤據(jù)高樓的扁辦既然只是幫一個貪污被告做脫罪的事,就不該享有補助。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指出,“修法暫時凍結(jié)禮遇,免得他在扁辦一天到晚在為自己辯駁,出去到處趴趴走,還要花那么多的人力保護陳水扁!
【編輯:李娜】
相 關 報 道
專題報道:陳水扁家族弊案震動臺灣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