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無保釋放特偵組今提抗告 對法院理由一一駁斥
2008年12月16日 07:16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2月16日電 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陳聰明昨天上午召集特偵組檢察官開會后,決定今天就臺北地院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案提起抗告。
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稱,特偵組已分工撰寫抗告理由書,對法院裁定理由一一提出反駁,包括重罪羈押的必要性、過去有那些官員因涉貪遭羈押、以及陳水扁過去串證的諸多事證。
臺北地院昨天則公布釋放陳水扁的裁定書,內(nèi)附有要求扁“應(yīng)遵期到庭,不得挾群眾不到庭”的應(yīng)遵守事項“回籠條款”,如有違反,將再執(zhí)行羈押。
法官協(xié)會也罕見發(fā)出新聞稿,指合議庭審酌扁案事證后徑命限制住居,為法院依職權(quán)的適法行使,呼吁社會大眾尊重審判獨立,讓法院有純凈的審判空間,勿因個案而流于情緒性的謾罵,或不實指摘攻訐詆毀裁判的法官。
另外,陳水扁獲釋,同案仍有葉盛茂與邱義仁羈押,兩人律師昨天都前往看守所探視并告知扁獲釋消息;據(jù)悉,邱義仁聽后搖頭苦笑不已,葉盛茂也一臉失望。
扁的律師鄭文龍昨天中午也到看守所領(lǐng)取扁的個人物品,除了一大迭手稿外,還有皮鞋、皮夾、一萬余元現(xiàn)金、四個金孫的照片及書本等物。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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