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5日電 臺灣《聯(lián)合報》今日發(fā)表臺灣退休官員陸以正的文章說,上周末,臺灣人民好像剛洗完溫泉,又泡冷泉。特偵組起訴陳水扁一家四口,人心大快,而合議庭將陳水扁無保釋放,又使大家心情跌入谷底。而陳水扁的官司可能會拖上幾年,因此到二○一二年,除非一審或二審遭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否則陳水扁有權(quán)出來競選“總統(tǒng)”。
文章說,但如果仔細去想放虎歸山有何后果,恐怕合議庭三位法官在時間壓力下,考慮未必周詳。
首先,陳水扁重獲自由后,深綠群眾又有了活生生的崇拜偶像,任何場合只要他出現(xiàn),群眾會聞風(fēng)而集,愈聚愈多。
盡管陳水扁信守對周庭長的諾言,不到處演講煽風(fēng)點火,民進黨的政客們哪肯放過他?明年縣市長選舉,與此后每年選舉時,綠營肯定會拉這位仍享一切禮遇的卸任領(lǐng)導(dǎo)人來做活招牌。他只要往臺上一站,無須講話,臺下就會掌聲雷動,對候選人的聲勢,助力非淺。
其次,司法程序冗長費時。所以特偵組寧愿續(xù)查與陳水扁有關(guān)的其它弊案,如冒領(lǐng)“外交”經(jīng)費,中飽私囊等,比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更為有效。但扁家A錢不計其數(shù),被揭露者十不得一,如此抽絲剝繭的做法,不知會拖到哪年哪月。司法資源有限,如此糟蹋社會成本,對臺灣民眾都是很大的損失。
文章指出,最重要的是:刑事案件被告在三審定讞前,必須假定他是無辜的。陳水扁的官司可能會拖上幾年,因此到二○一二年,除非一審或二審遭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否則陳水扁有權(quán)出來競選“總統(tǒng)”,與馬英九或國民黨任何候選人一爭短長。
這不是危言聳聽,過去地方選舉時,雖被起訴而獲勝當選的案例,不計其數(shù)。如果發(fā)生這種情形,即使紅衫軍再聚集百萬群眾,也拿他沒辦法。
挽救這局面,除了希望法院盡快判決外,只有特偵組趕快提出起訴扁珍一家的其它弊案,并祈禱臺北地方法院在抽簽時,不要再抽到周占春法官這一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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