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2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今天在要聞版塊刊出報道,臺檢方特偵組檢察官加班撰寫陳水扁家庭“世紀(jì)大弊案”起訴書。據(jù)了解,特偵組首波偵結(jié)的機要費案、洗錢案、龍?zhí)痘匕、南港展覽館案等四大案,光是犯罪事實就超過一百五十頁。
報道稱,除南港案外的被告,預(yù)估將有十三人,但不包括涉及“機密外交”案的邱義仁、二次金改案的杜麗萍與洗錢案的鄭深池等三人。
這十三名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蔡美利、蔡銘哲、蔡銘杰、馬永成、林德訓(xùn)、陳鎮(zhèn)慧、李界木。
特偵組認(rèn)定,扁家長期將機要費、力麒及辜成允等企業(yè)行賄款項,利用吳景茂及郭淑珍等大批人頭戶洗錢到海外隱匿,甚至還在海外從事金融商品及外匯交易操作洗錢“漂白”,罪行重大。
特偵組將以追加起訴方式將這四大案一起并案給承辦機要費案的臺北法院合議庭審理。除余政憲涉及南港展覽館泄密、圖利等案,將由臺北地檢署起訴之外,其余都由特偵組結(jié)案,因此,起訴當(dāng)天將會有臺北地檢署及特偵組兩份起訴書。
臺北地檢署偵辦的南港案被告,則有余政憲、郭銓慶、中間人陳萬、余政憲的洪姓友人、評選委員陳鴻益、郭永杰、周家鵬、陳博雅、王振英、鄭聰榮、王文博、王隆昌、江哲銘、力麒集團員工蔡尚清、黃維安、彭緒偉、鐘麗燕等十七人。
特偵組將在四大案中逐一對扁夫婦兩人求刑。但最后合計總求刑究竟是三十年,還是無期徒刑,仍在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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