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0日電 臺當局“新聞局長”謝志偉20日到臺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國民黨“大選”參選人馬英九、黨主席吳伯雄、榮麗公司負責人余建新、華夏投資公司代表人陳明暉、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等人,“涉嫌瀆職、偽造文書及背信等罪”。謝志偉指出,國民黨的“三中”交易,實際上僅賣出“中視”,馬英九“公然對外說謊”。
據(jù)“中央社”報道,謝志偉表示,“立法院”于2003年12月24日公布“廣電三法”修正案,明定政府、政黨不得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yè),已有投資者,須在兩年內(nèi)改正。馬英九于2005年12月26日對外稱,已將國民黨“三中”(“中影”、“中視”、“中廣”)賣給榮麗公司,但不到4個月后,就可以明顯發(fā)現(xiàn)國民黨僅將“中視”賣給榮麗公司。
謝志偉指出,“馬英九對國民黨退出媒體部分公然說謊,余建新與趙少康等人也一起卷進爛泥巴里去”。與趙少康等人處理“中廣”、“中影”交易者,實際上并非榮麗公司或余建新,而是國民黨。馬英九、吳伯雄、余建新、陳明暉、趙少康等人“涉及瀆職、背信及偽造文書等罪”。
依據(jù)告發(fā)狀,當初所謂國民黨出售“三中”予榮麗公司的交易中,最終只有“中視”確實進入中時集團;對照華夏公司在信托給陳明暉后,即辭退所有編制內(nèi)員工而幾乎成為紙上公司的事實,亦可窺見這項出售案中只有榮麗公司以新臺幣4億元的低價買下“中視”公司為真,“中廣”及“中影”部分為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