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2日電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引爆高雄市長選舉爭議的“走路工案”明天(11月23日)宣判,國民黨議員要求陳菊應該為“走路工事件”抹黑,向黃俊英道歉,但民進黨議員則力挺陳菊。陳菊之前曾經說過:“如果走路工事件宣判證實沒有這回事,會向黃俊英道歉”。不過,陳菊今天再度解釋:“走路工案確有其事”。據(jù)此分析,陳菊應該不會為走路工事件向黃俊英致歉。
國民黨籍市議員黃柏霖日前援引高雄市長選舉官司二審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陳菊競選團隊因為“走路工事件”召開記者會直指“黃俊英賄選抓到了”等行為,有損黃俊英名譽以求取勝選之嫌,但此種行為應經由立法程序明文規(guī)范才足以為裁判的依據(jù);在立法未將抹黑及誹謗明列為當選無效的事由前,法院無法判決市長選舉是當選無效。黃柏霖表示,陳菊官司之所以能獲勝訴是因為尚未立法誹謗及抹黑足以列為當選無效的事由,而并非不存在抹黑及誹謗的事實。他堅持陳菊應向黃俊英道歉。黃柏霖表示,“走路工事件”二十三日將會做出判決,他要求屆時陳菊應向黃俊英道歉。
報道說,之前在黃柏霖的追問下,陳菊說過:“如果走路工事件宣判證實沒有這回事,會向黃俊英道歉”。不過,民進黨籍議員林瑩蓉今天對陳菊提出相同的問題,陳菊再度解釋是:“走路工案確有其事”。由此分析,陳菊應該不會為走路工事件向黃俊英致歉。
陳菊稱,走路工事件,她的競選總部在當中的角色就是揭弊。法律講的是證據(jù),走路工案或許有人擔起責任,但不代表背后就真的沒在進行。陳菊說,“走路工事件是事實,是一起賄選案!
鬧得沸沸揚揚的走路工事件,陳菊一方堅持是揭穿賄選,黃俊英一方不滿遭到栽贓,但檢察官偵結“走路工案”只起訴兩人:“黑松”蔡能祥,“古意”古鋅酩。因為檢察官認定:“走路工案”是支持者主動發(fā)起為黃俊英造勢,既跟黃俊英競選總部無關,也認定不是陳菊總部自導自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