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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判決保住了民進黨人陳菊的市長位置,但也讓民進黨失去了打“悲情”牌的機會
國際先驅導報記者李寒芳發(fā)自北京 11月16日的高雄,劍拔弩張。
下午4時,法槌敲落,司法定讞,高雄市長選舉結果終于一“槌”定音。民進黨再度上演司法逆轉,旗下現任市長陳菊獲判當選有效;而國民黨前高雄市長候選人黃俊英,經歷從一審到二審的喜悲波折,再次與市長席位擦肩而過。
審時:山雨欲來風滿樓
判決當天,藍綠陣營無不重兵集結這個臺灣南部的最大城市。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秘書長吳敦義等人南下坐鎮(zhèn),2008“大選”參選人馬英九也排定高雄縣市行程。綠營方面自然不敢怠慢,派出2008“大選”參選人謝長廷駐守高雄,兩陣營對戰(zhàn)氣氛濃厚。
局勢如此劍拔弩張,高雄警方自然嚴陣以待。為了避免可能引發(fā)的沖突和對峙,當地派出1800名警察駐守防范,位于法院周邊的龍華小學和明華中學當天下午也停課。尤其是緊鄰法院一旁的明華中學校區(qū),更和法院一樣架起拒馬防備,以免遭到波及。
審前:三度交手“菊”“英”會
一次選舉戰(zhàn)場,兩次司法戰(zhàn)場,算起來陳菊和黃俊英已經交手三次,而每次的結果都有出乎意料的逆轉。
第一回合還是去年12月的高雄市長選舉。黃俊英民調原本高于陳菊。但在選舉前夜,陳菊競選總部在選舉活動結束后,突然舉行“黃俊英賄選抓到了”記者會。這場突如其來的攻勢,打得黃俊英陣營措手不及,最終以1114票微弱優(yōu)勢敗北。
第二回合則是今年6月的一審判決。黃俊英在選敗后提出“當選無效”訴訟。今年3月驗票時發(fā)現數千張爭議票;6月,高雄地方法院就高雄市長選舉案作出一審判決,裁定陳菊當選無效。
第三輪就是11月16日的終審。法官推翻一審判定陳菊當選有效,且不得再上訴。這場判決保住了陳菊的市長地位,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宣告了黃俊英恐怕從此和高雄市長之位絕緣。黃俊英曾三度與高雄市長近在咫尺卻失之交臂,2002年第一次選舉敗給謝長廷,2006年和2007年卻分別敗給了選舉手段和司法操弄,年近70的他再想找回“遲來的正義”,機會不多。
審后:禍兮福兮猶未知
高雄的政治風波告一段落,但對藍綠選情的影響卻是各具一詞。
從高雄市“南臺灣堡壘”地位來說,官司勝利挫了國民黨銳氣,對士氣低迷已久的民進黨注入一針強心針。年底“立委”選舉在即,陳菊有驚無險過關,在“母雞帶小雞”的效應下,對民進黨自是一大利多。
不過外界也有不同看法。因為民進黨一向擅長打“悲情”牌,陳菊如果輸了官司,正好又給綠營坐以口實,反而會激化泛綠大團結,拉高2008“大選”選情。
相反,黃俊英惜敗也許是“短空長多”!暗胤捷斄,要在中央拿回執(zhí)政權”,在2008“大選”扳回一城。輿論評價說,藍營高層無法說出口的秘密,竟是“官司能贏是不錯,輸了或許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