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3日電 國民黨“中央投資”總經(jīng)理汪海清12日指出,臺當局“新聞局長”謝志偉向外界陳述的國民黨出售“三中”的價格與事實完全不符,其指稱“華夏投資財務報表”等更與事實有明顯出入,“中央投資”已對惡意散布不實訊息的謝志偉提出誹謗告訴,本次將會在同一訴訟案中再對謝志偉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據(jù)臺灣《中華日報》報道,“中央投資”董事長黃怡騰、汪海清等12公開表示,有關特定媒體對“三中”(“中影”、“中廣”、“中視”)交易的報道,已充分證明謝志偉是故意扭曲事實,是“含有政治動機的不實指控”。
汪海清指出,“中投”在05年12月以40億元(新臺幣,下同)出售所持有的華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全數(shù)股份予榮麗投資公司,當時華夏投資的主要資產(chǎn)包括“中廣”(持股97%)、“中影”(持股50%)、“中視”(持股34%),華夏后在06年4月出售其所持有的“中影”公司全數(shù)股份予“中投”公司的售價僅有19.2億元,謝志偉卻在媒體扭曲這項交易的售價是32億元。
汪海清表示,謝指稱的“中影以32億元售予郭臺強”,是“中投”公司向華夏公司及“中廣”(持股15%)購買其所持有“中影”股份后,連同“中投”公司原持有的“中影”股份,合計82.5%的交易價格,謝志偉的陳述與事實完全不合。
汪海清指出,謝志偉對于華夏投資出售“中影”股份交易價格、對象都搞不清楚,交易價格誤差更高達十幾億元,根據(jù)這些差額就足已推翻“行政院”所稱“余建新倒賺3.1億元”的數(shù)據(jù),遑論其它股權(quán)交易價格還可能遭不實引用,且“中投”公司出售華夏投資股份已依約收足全數(shù)股款,何來謝志偉所指控之買方榮麗投資“未費分文”取得“中視”?
汪海清表示,謝志偉稱看過華夏公司財務報表,但華夏的財報從未公開,只有檢調(diào)單位持有,嚴重質(zhì)疑檢調(diào)單位已違法提供偵查中數(shù)據(jù)給外界;但是,謝志偉講的又與華夏財務報表不符;黃怡騰指出,謝志偉指出的數(shù)字是“張飛打岳飛”,完全牛頭不對馬嘴,只是在政治炒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