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6日電 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有關(guān)的“興票案”衍生補稅案,臺“高等法院”5日宣判宋楚瑜勝訴無須補稅。親民黨“立院”黨團6日表示,宋楚瑜歷經(jīng)國民黨與民進黨兩朝“政府”,抄家滅族式打壓都能全身而退,證明宋楚瑜最清白。
據(jù)“中央社”報道,宋楚瑜1991年擔任國民黨秘書長,以國民黨資金購買票券將新臺幣1億元票券獲利存入兒子宋鎮(zhèn)遠名下,遭“財政部國稅局”課稅加罰鍰累計達8900多萬元。全案經(jīng)“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調(diào)查,認為宋楚瑜當年的確透過專戶款項照顧蔣家人,5日撤回“財政部”訴愿判決。
親民黨“立院”黨團副總召集人劉文雄說,宋楚瑜遭抄家滅族式檢驗皆能全身而退者,可見宋楚瑜清白無庸置疑。
劉文雄說,宋楚瑜秉持李登輝旨意將秘書長專戶的款項用于照顧蔣家人與打選戰(zhàn),本來就沒有問題,但李登輝為不讓宋楚瑜贏得2000年大選,以一槍斃命的手法誣陷宋楚瑜,如今終于真相大白,相信社會自有公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