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9日電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特別費”案即將偵結。據了解,國民黨廉能委員會6人小組也已完成調查報告,認定馬英九無貪污侵占行為;但值得注意的是,報告也顯示,若采較嚴格標準,扣除競選補助和檢方展開調查后的捐款,則馬英九的公益捐款和“特別費”間會產生近398萬元(新臺幣,下同)的款項缺口。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據了解,報告顯示,若采較嚴格標準,扣除競選補助和檢方展開調查后的捐款,則馬英九的公益捐款和“特別費”間會產生近398萬元的款項缺口。不過,調查小組認為馬英九還有許多未公開的公益捐款,足堪弭平其中差距。因此,調查小組成員幾經商討達成共識,在未來公布的調查報告中,認定馬英九應無貪污侵占意圖,并決定不特別在調查報告中標注出,馬英九公益捐款和“特別費”間存在的近398萬元的金額缺口。
馬英九去年11月自請國民黨廉能委員會對他的“特別費”案進行調查,廉能會隨即指派王清峰、等組成6人調查小組,王清峰擔任召集人。小組成員連續(xù)在1月17、19、21、29、31日等5天就調查報告草稿密集會商,終于達成共識,作成報告結論。
整份調查報告循監(jiān)察院調查報告模式,分成調查規(guī)范、調查范圍、調查事實、調查意見和調查結果等項。調查報告認定,馬英九并無貪污侵占行為,八年市長任期公益捐款6800余萬元,已逾“特別費”1500余萬元總數,已將所有“特別費”涵蓋,“實難認定有貪污侵占之故意及行為”。
不過,若以八年馬英九“特別費”總數1547萬余元,與調查小組統(tǒng)計出來的八年公益捐款,以從嚴審訂數額1149萬余元相較,尚有398萬元的款項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