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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罷免案”若成行至少需147席“立委”贊成

2006年10月13日 11:17

  中新網10月13日電 第二次“罷免案”今天(13日)上午在臺“立法院”院會記名投票,“立法院長”王金平上午10時37分宣布開始投票,預定中午12時投票結束,至少需要147席“立委”贊成“罷免案”,才能交付“全民公投”。

  據“中央社”報道,相關規(guī)定指出,“罷免總統(tǒng)副總統(tǒng)案”須經全體“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后提出,并經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而“立法院”的相關規(guī)定也指出,“罷免案”經全院委員會審查后,即提出院會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罷免案”成立,當即宣告并咨復被提議“罷免”人。

  據了解,民進黨“立委”張川田過世后,“立法院”這會期共220席“立委”,中國國民黨、親民黨與新黨籍“立委”共112席,雖然都已祭出黨紀,要求全體投贊成票,但“罷免案”要通過,民進黨與“臺聯(lián)黨”97席“立委”的態(tài)度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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