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25年的縱火通緝犯陳東榮3月23日在臺灣嘉義山區(qū)落網,警察慶幸終于在法律追訴期只剩10天的時候將他抓獲了,可以給社會一個“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交待;同時,這又延續(xù)了島內有關死刑爭議的話題,在那場縱火案中失去哥哥的楊清德說:“燒死了28個人,能不判死刑嗎?”
縱火殺多人
1985年,鄭姓少年不滿在臺南市帝王飯店工作的姑娘婷婷拒絕與他見面,便與友人王金定、陳東榮、林志鴻上門報復。鄭買來汽油,由陳東榮丟在地下室樓梯出口并點燃,造成28人被濃煙嗆死,9人受傷。此案是當時臺灣治安史上最嚴重的縱火殺人命案。
案發(fā)后王金定、林志鴻、鄭姓少年相繼落網,王被判處死刑,早已伏法;林判處無期徒刑,鄭判刑15年,只有陳東榮逃亡被通緝。
陳東榮一直未被抓獲,他的追訴時效在今年3月31日即將到期,警方發(fā)誓要在有效期內把他逮捕歸案,他們分析各種線索尋找陳的下落,最后鎖定他藏匿在嘉義民雄鄉(xiāng)山中村牛斗山。當警察出現在他面前時,陳不禁嘆了聲“完了!”乖乖伸出雙手讓警方上手銬,結束他25年的逃亡生涯。
“被抓是解脫”
“被抓反而是種解脫,”背負28條人命的陳東榮對警察說:“人生最精華的25年我都在東躲西藏,暗無天日,這一生算是白過了。”
陳交待說,案發(fā)當天,他在臺南市帝王飯店門口丟下汽油彈后跳上計程車逃亡,就此注定要無止境地逃下去,25年來他從沒算過到底要逃多久,“我只知道一直跑、一直逃,逃到沒人認識的地方!
他說案發(fā)隔天一早看新聞,才知道闖了大禍,先跑到臺北縣躲藏,每個地方都待不到3天,這樣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陳東榮在全島各地底層社會流竄。陳東榮說,案發(fā)前原以為人生才開始,沒想到一步錯一生都輸,現在被抓了終于不必再躲躲藏藏。
不能廢死刑
“我哥哥被大火燒死,當時才29歲”,帝王飯店案死者楊清松的弟弟楊清德說。他說不同意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不執(zhí)行死刑,法律要保護好人,不能保護壞人,“燒死28人,法律能不判死刑嗎?”
臺前任“法務部長”王清峰以“生命不該被剝奪,我尊重生命,生命被剝奪后也不能恢復另一條生命”為由反對死刑,并在任上拒絕對44名死刑犯執(zhí)行死刑。此舉引發(fā)島內對是否廢除死刑的討論,高達3/4的人反對廢除死刑,有42%的人認為王清峰應該下臺。王清峰因此辭職。反對廢除死刑者特別是受害人家屬,痛批廢除死刑“是在受害人家屬傷口上撒鹽”,獨生女被綁架撕票的藝人白冰冰稱,“廢死”是慈悲用在錯誤的地方,向邪惡傾斜,殺人者奪取別人性命后,還要納稅人養(yǎng)他們,受害者如何承受?(邰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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