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4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男子張家銘半夜發(fā)現(xiàn)爛醉女子在路上獨行,藉口送她回家,將房門反鎖,從容脫她的衣、褲撫摸,被她男友返家撞見。
臺北地檢署偵辦時,張矢口狡辯,稱好心被雷霹,“我是看她可憐才幫她”,檢察官認為張趁人之危,依乘機猥褻罪起訴他,從重求刑2年。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