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5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北縣男子陳諄瑋卷入毒品案被逮捕,在警局利用大型釘書針打開手銬、腳鐐脫逃。盡管五天后就被抓回,并依脫逃罪被起訴,但全案暴露警用手銬、腳鐐?cè)菀妆淮蜷_的問題。
今年9月24日晚上,警方偵辦一起制造安非他命案件,鎖定陳諄瑋涉嫌,在淡水鎮(zhèn)逮捕到案,將他押回警局偵訊,并戴上腳鐐手銬。陳嫌拒絕夜間偵訊,由一名偵查隊員負責戒護過夜。沒想到,隔天清晨6時35分,陳諄瑋憑空消失,手銬、腳鐐被丟在原地。
警方調(diào)閱偵查隊監(jiān)視器,發(fā)現(xiàn)陳諄瑋被銬在垃圾桶旁的鐵桿上,趁警方不注意,用雙腳把垃圾桶夾起,靠近雙手,翻找垃圾桶內(nèi)物品,找到一根大型釘書針,花了三個多小時打開手銬、腳鐐,趁偵查隊員打盹時,從偵查隊后方氣窗逃脫。
“隨便拿根回形針,就能打開警用手銬或腳鐐?”臺北市一名資深刑警不諱言地說,警用手銬及腳鐐成本低,一副才三、五百元(新臺幣),怎么可能會有精密的鎖?涉案人上手銬或腳鐐前都應先搜身,以防藏有易開鎖的東西,同時也要避免涉案人從上銬處周遭,找到可脫身的物品。
警方表示,因為只留一名警察看管,陳嫌才有充分時間開鎖。發(fā)生脫逃事件后,已檢討改善,要求警察收妥各種釘書針相關(guān)物品,并列為案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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