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因特網(wǎng)盛行,許多人利用網(wǎng)絡增加曝光機會,不過近來有一股“自拍歪風”,越來越多件將虐待動物畫面放置網(wǎng)絡、引人注意。對此,臺灣“動物保護法”進行重大修法,最快3個月內可通過,未來將判處1年有期徒刑和3萬元罰鍰。
網(wǎng)絡上一股自拍歪風,將虐待動物的畫面拍成影片、照片,或以文字描述,張貼在網(wǎng)絡論壇、博客或BBS上,包括日前挖狗眼的烏龍事件、拉著兔子跳“Sorry sorry 舞”等等。目的為了“嚇人”、“引人注意”甚至“炫耀”,變態(tài)的心理在無形中助長虐待動物歪風。
“立委”徐中雄近日提出“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根據(jù)草案內容,除非是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否則散布、播送或販賣虐待動物文字、圖畫、聲音、電磁紀錄等,公開陳列、供人觀看者,都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3萬元以下罰金。
此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聯(lián)署、送進“立院”,最快在2到3個月內可完成三讀,臺灣在動物生命的保護上將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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