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0日電 5月8日,臺灣立法機構再次發(fā)生暴力沖突,原因是泛綠陣營的“立委”要阻止國民黨提案的“中選會組織法”草案進行審查。據(jù)了解,這份被外界稱為是爭奪2008年選舉裁判權的草案,已經在立法機構內多次提起審查,但第三次引發(fā)了暴力沖突,引起各界高度關注。那么這份“中選會組織法”草案為什么會讓泛綠“立委”這么緊張,甚至不惜以暴力阻擋草案的審議?央視國際《海峽兩岸》節(jié)目邀請國民黨“立委”李慶安以及臺北大學教授鄭又平給予解讀這場爭奪“球員”與“裁判”的沖突。
如下是節(jié)目訪談內容摘要:
主持人: 8日臺灣立法機構會議中再度出現(xiàn)了暴力沖突的狀況,泛綠陣營的“立委”先是企圖阻止立法機構的負責人王金平進入會場,后來又集體搶占主席臺,導致“中選會組織法”草案的審查根本沒辦法進行,那么李委員,我們看到您當時是在現(xiàn)場的,和許多泛藍的女“立委”一起在保護王金平,當時的情況是怎么樣的?
李慶安:我想這一次“中選會”的組織法可以講第五度的闖關失敗,每一次“中選會組織法”要上陣討論表決的時候,都造成了藍綠陣營大打出手這樣的局面,實在讓人感覺到非常得遺憾。尤其是像8日這樣的場面,大家看到所有的“立法委員”在主席臺前的這種推擠,又登上了國際媒體的版面,我感覺到一個民主議事的殿堂,其實應該是要比人頭而不是比拳頭。但是這種推擠可以看到鞋子、眼鏡齊飛,手機到處亂丟,然后還有的人在現(xiàn)場潑水,更不要講兩個陣營的“立法委員”,尤其是民進黨的“立法委員”,整個霸占包圍主席團使得王金平“院長”根本沒有辦法進行議事的處理,讓人感覺到非常遺憾。
主持人:我們知道,“中選會組織法”草案已經三次在臺灣立法機構提起審查,三次都引發(fā)了暴力沖突,上一次審查這個草案的時候,民進黨的“立委”甚至是把立法機構負責人王金平鎖起來了6、7個小時,那么二位嘉賓能不能給我們介紹一下,這個“中選會”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機構,為什么這份 “中選會組織法”草案會成為藍綠陣營攻防的焦點?
鄭又平:“中選會”不僅是掌握所謂我們一般所認知的選務,他可以細到選票的領票,圈票,投票動限的設計,還有很重要一個東西,就是“公投”這個問題它里面的很多作業(yè)程序,它很多流程都可以由“中選會”來確定。
像上一次(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公投綁大選”就是“中選會”在沒有做行政中立狀況之下,利用行政資源去發(fā)放“公投”的手冊,那么這種方式等于是變相的在為陳水扁,當時的“公投綁大選”在煽風點火。這一次藍營并不愿意放手,他的原因就是因為,大家都希望說臺灣的選務機關,尤其像“中選會”這么關鍵性的組織一定是要公平、公正、公開,你如果不符合這種公正性的話呢,那么將來臺灣的選舉里面,可以讓主導行政機關的執(zhí)政黨上下其手的機會就非常得多,這也就是為什么民進黨會不惜一再動用肢體的暴力去阻撓整個議事的進行。
據(jù)悉,目前臺灣“中選會委員”共有17名,其中泛綠黨派的有15名,泛藍的只有2名。因此外界質疑這樣的中選會委員的構成會使得“中選會”在確定各項選舉程序、日期以及選區(qū)劃分上無法保持公平。所以泛藍陣營提出要修定“中選會組織法”。國民黨提出的“中選會組織法”草案主張,在17名“中選會委員”中,藍綠陣營各推薦12人的名單,由臺灣行政部門負責人從藍綠陣營中各提名6人,其余5人依政黨協(xié)商方式提名產生。不過民進黨認為,泛藍陣營此次將原本的“中選會組織規(guī)程”單獨拿出來,按照政黨人數(shù)平衡的方向草擬這一法案的方式是違反了所謂的“憲法”,并認為侵犯了臺灣當局的行政權。民進黨以此為由多次采用暴力手段阻止臺灣立法機構通過該項法案。
主持人: “中選會”目前的委員構成當中,泛綠陣營的人士有15名,泛藍陣營的委員只有2名,因此外界質疑泛綠陣營已經全面操控了“中選會”的運作。有臺灣媒體就評論說,這好比就是在參加足球比賽的時候,民進黨既做了球員又做了裁判,您對這種說法怎么看?
李慶安:重要的選舉應該是不同的政黨,不同的候選人之間非常公平的競爭,但是當制定這個游戲規(guī)則和主持這一場游戲裁判本身,他都是傾向一個陣營或者他的委員都由一個陣營來推舉的時候,這個游戲是否能夠公平已經倍受質疑。2004年的大選,有“公投綁大選”的情況出現(xiàn)。在2008年的大選當中,我們仍然認為民進黨要拿“公投討黨產”來作為跟大選綁在一起的政治工具,那么這樣子的一種做法,它會不會成真,那“中選會”的判斷以及他們的決定就非常得重要。所以現(xiàn)在很簡單的說,“中選會”是“行政院”他們以行政命令設置的單位,所以它所有的委員只有兩位是所謂國民黨和親民黨推薦的,因此他可以完全掌握整個游戲規(guī)則,因此民進黨為了要推“公投綁大選”,為了要做追討黨產的“公投”,他當然不能放掉這個選舉機關的掌控權。
可是現(xiàn)在在野黨希望能夠通過“中選會”的組織法就是讓它法制化,就是讓它能夠依照政黨的比例來公平的推選委員,但是這件事情可以講攸關整個選舉到底會不會被民進黨繼續(xù)操弄的關鍵,也就是他們絕對不會讓在野黨在“立法院”把它通過的最重要的原因。那么這是一個非常政治化的目的,可是他們操作的這種方式,在“立法院”里用包圍,杯葛,沖突,不讓“立法院院長”出來開會,用大門可以用機車鎖鎖起來,在“立法院”里可以丟鞋子,可以用窗簾布把門都綁住,這些做法簡直完全背離了民主的常態(tài),而且再加上“中選會”如果掌握在綠營人士手中,它變成幫著綠色政權在那邊推波助瀾機構的話呢?
那你將來就可能出現(xiàn)在選舉的時候,票數(shù)會因此受到影響,根據(jù)泛藍陣營自己內部的估算,有人說是泛藍陣營認為說2008年大選如果說有輸贏的話,它應該在差距將近10萬到20萬票中間,記得2004年差距僅僅只有兩三萬票,就算是2008年的大選差距只有10萬到20萬票之間的話,泛藍陣營完全不敢掉以輕心,因為根據(jù)選舉專家的研究,他們認為說,一個“黨產公投”如果說是順利的造勢,然后在全島引起風潮的話,它所影響的選票范圍是高達50萬票左右,這你就可以理解說,對泛藍陣營來講這一關是一定要守住,而且不能夠輕言退讓。
以國民黨、親民黨他們泛藍陣營提出來的版本是希望把人士提名權,把它稀釋到說按照變相,修正過政黨比例的一種方式,由藍的與綠的兩邊各提出12個,交由“行政首長”在這24個里面再抽選12個,另外五個怎么推選?五個社會公正人士,則是由各個政黨分別推薦,然后推薦之后再由統(tǒng)一的方式去圈選出來。用這種方式設計出來的組織原則,應該是將來不太可能會出現(xiàn)說藍或者是綠做絕對主導型的情況。另外他們也主張,新的版本里面主張是說重大決策一定要經過三分之二的同意,如果有三分之二同意的時候,這個門檻就可以擋住任何一個政黨,不管是藍的或者綠的,都不可以恣意用自己的黨的利益來主導這整個決策的過程,在這樣的一個設計之下,希望“中選會”未來的運作應該是可以符合公正性,符合人們老百姓對于社會公益的一個期盼。
主持人:有臺灣媒體評論認為,藍綠陣營在立法機構為“中選會組織法”草案展開攻防,其實爭奪的是2008年選舉的裁判權, 2008年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已經越來越近了,您認為在“中選會組織法”草案問題上,藍綠陣營有沒有妥協(xié)的可能?
李慶安:那么現(xiàn)在的關鍵點在于,這一屆的“中選會”的委員在6月16號他們的任期就要到了,也就是說6月16號之前如果這個法律沒有通過的話,那么到6月16號就會開始,“行政院”產生新的一個任期的委員,那我認為說將來的變數(shù)就非常大了,即使是在之后再通過這樣一個組織法,他們也一定會用行政的推脫,就是他不予任命,或者是當在野黨提出推薦的人選以后,他不加以處理來拖延時間,那么很快就到了年底和明年的大選,所以現(xiàn)在的時間點上非常的關鍵,
鄭又平:究竟能不能達成妥協(xié),我個人的看法是審慎但是不樂觀。怎么說呢,因為這是一個攸關重大政治利益的一個法案,對于民進黨來講,2008的選舉是他的政權在經歷過這么多貪腐弊案之后,極可能被民眾二次政黨輪替把它替換掉的情況之下,他絕對不愿意輕言放棄任何一點有可能對他的維護政權有益的作為。換言之一個雖然切身不明白,沒有法源的“中選會”,如果能夠持續(xù)在民進黨的操控之下,在泛綠人士主導的狀況之下繼續(xù)運作的話呢,他為什么要妥協(x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