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5日電 臺一女子婚前劈腿與兩男子交往懷孕,其中一男是有婦之夫,最后只好嫁給被蒙在鼓里的余姓男友。女兒生下后六七年,余某發(fā)現(xiàn)女兒不像自己,與妻子爭吵時,被告知女兒不是他的。余某為報復該女子,性侵非親生女兒達三年之久,而受害女童告訴社工人員,“阿公”(爺爺)也曾性侵她,目前屏東地檢署已將余某父子二人起訴。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余姓父子矢口否認性侵女童,被害女童的母親傷心之余,日前向屏東地院請求確認親子關系,法院判女童并非余某親生。
此前,女童母親同時和余、王二人交往期間懷孕,因王某已有家室,只好騙余某懷了他的孩子,兩人奉子成婚,婚后不到六個月就生下女兒。不料,女兒一天天長大,卻長得越來越不像老爸,余某曾多次質(zhì)問妻子“為何孩子不像他?”甚至成為夫妻吵架時連帶爭吵的話題,妻子有時回答“是”,有時卻又說“不是”,成為余某心中的結(jié)。
有一次,母親幫女童洗澡時察覺有異,女童才說“爸爸弄我尿尿的地方”,警方獲報會同社工了解,女童還語出驚人,指媽媽外出工作時,“阿公”也做出和“爸爸”一樣的動作。社工訪談母親和被害女童后,懷疑女童自2004年就遭“爸爸”、“阿公”猥褻、性侵,一直到2007年,時間長達三年多。
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jié),認為性侵時間雖長達三年之久,但因女童年幼難以清楚描述,經(jīng)檢方厘清,認定“爸爸”三次、“阿公”兩次,檢察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嫌,一罪一罰,并案偵結(jié),起訴父子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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